金华市中心血站2025年度食堂超市供货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略) (略) (略) 中心血站委托, (略) 中心血站2025 (略) 供货服务项目(重新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中心血站2025 (略) 供货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二)项目编号:*-1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中介(非政府采购)
(五)采购需求:
标项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年度预算 | 采购需求 |
一 | (略) 中心血站2025 (略) 供货服务 | 1 | 家 | *元 | 详细采购要求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
注: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经采购单位考核满意后)在承诺优惠率、服务内容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可协议续签1年至2年合同(采购人也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 (略) 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1月0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
(三)被推荐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注:电子邮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报名资料的扫描件:*@*63.com。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供应商应于2025年01月07日09:00-09:30时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 (略) (略) 会议室( (略) (略) 666号通园大厦12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磋商会议开始时间和地点:本次磋商会议将于2025年01月07日09点3 (略) (略) 开标室( (略) (略) 666号通园大厦12楼)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1 人)进入磋商现场。
六、磋商保证金:*仟元整(¥*);投标人应于2025年01月06 日16:3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 (略) (略)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9(请注明汇款用途(磋商保证金)项目编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 (略) (http://**)。
(二)未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三)特别说明: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 (略) 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 (略) (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中心血站
地址: (略) (略) (略) 1368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 冯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人:冯先生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城北 (略) 666号通园大厦12楼
传真:0579-*
电子邮箱:*@*63.com
项目报名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0579-*、*(微信同号)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询问或质疑联系方式:0579-*
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
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市扫黑办 0579-*
(略) 110、0579-*
(略) 0579-*
市 法 院 0579-*
市公共资源办 0579-*
(略) 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