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名称:丹江口市国资服务中心(经信局)经营性门面土地出让价值评估 |
采购单位: (略) 土地收购储备供应中心 |
预算金额: |
联系人:宋玉 |
选取中介方式:竞价选择 |
事项名称:地价评估报告 |
服务资质要求:土地估价机构资质 |
资质等级:无 |
最低服务质量指数:0 |
其他说明:一、中选之日起二日内至 (略) 领取基本资料并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组织并完成现场勘察;2.出具土地估价报告(征求意见稿)。 二、被选定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作自动放弃委托并由委托单位在 (略) 内公示取消委托评估公告,且两年内不得参加委托单位的评估采购活动。 三、被选定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征求意见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单位有权要求取消委托评估,作前 (略) 理: 1.估价专业人员未参加现场勘察的; 2.估价结论严重背离 (略) 场价值的; 3.其他违反土地评估操作程序情形的。 |
交易方式: 现场交易 |
服务时限:2 |
服务内容:丹江口市国资服务中心(经信局)经营性门面土地出让价值评估,商服用地,面积暂定66.9平方米(用地面积以最终规划为准),容积率3.96—4.93 |
最低限价:0.01 |
最高限价:(略) |
服务限价说明:1.委托单位给出的最高限价并不是当前委托评估项目的评估收费参考,具体评估报价仍由意向评估机构结合项目的实际评估金额,人力成本,来往差旅费用自行填报并对填报价格承担保证责任。 2.意向评估机构在填写报价时,应当注明收费依据及文号(省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收费文件)。 | |
报名开始日期:2024-11-12 10:35:00 |
报名结束日期:2024-11-13 10:35:00 |
竞价开始时间:2024-11-13 14:40:00 |
备注:1.本委托评估属政府零星采购项目,评估费结算时间以委托单位上报财政部门获批后实际支付时间为准。 2.意向评估机构在报价时需同时作出服从委托单位结算时间和结算方式的承诺。 3.实际评估机构在接到委托单位的结算通知后应当及时提供发票、中标通知书以及结算清单等相关结算申报资料。未及时提供导致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
附加条件:中介机构需在湖北省行政审批 (略) 同时完成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信息、土地评估会员机构考评证明、土地估价机构资质的入驻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