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 (略) 生态环境局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信息。受理信息公示时限:环境影响报告表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电话:0838-*、0838-* 地址: (略) (略) 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 (略) 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和公众参与说明 | 公示日期 |
1 | (略) (略) | 沁黎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 (略) 旌阳区双东镇东美村14、21组和中江县太安镇保安村9组 | 四川 (略) | 2024年4月28日 | 公示本.pdf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 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8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