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及《天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等县财政投资评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2022〕—37)的有关规定,我乡于2023年4月11日至2023年4月13日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天等县把荷乡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公告。根据报名情况,经我乡党委(班子)会议讨论,议定天等县把荷乡那样村安全防护栏项目(一)、天等县把荷乡那样村安全防护栏项目(二)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 (略) 。
(略)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天(2023年5月25日), (略) 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监督部门进行反馈。
网上公示媒体查询:本次公示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上发布。
联系人及电话:农工0771-*
地址:天等县把荷乡把荷街366号
监督部门:中共把荷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监督电话:0771-*
天等县把荷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