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至安吉高速公路地质灾害危险性及压覆矿评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清至安吉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 (略) 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政办发[2021]36 号)、《 (略) 公路发展“十四五”规划》(浙交[2021]62 号)、《 (略) 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湖发改规划〔2021〕166号), (略) 交通运输 (略) 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开展本项目前期工作,项目 (略) 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及压覆矿评估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发包平台)(http://**)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德清至安吉高速公路起于德清舞阳街道104国道西侧北前山下村附近,途经德清武康街道、舞阳街道、莫干山镇、安吉昌硕街道,终于安吉县昌硕街道李村附近与杭长高速交叉点。路线全长约24.204公里,其中德清段长约18.218公里,安吉段长约5.986公里。 项目拟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全线设桥梁5820米/20座,隧道13098米/6座(其中特长隧道4418m/1座),设枢纽互通2处,一般式互通2处,工程估算总投资约94.18亿元。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德清至安吉高速公路地质灾害危险性及压覆矿评估招标设一个标段,第DZ01标段:主要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危险性及压覆矿评估编制、勘测、评审、配合报批等全部内容。 2.3 服务周期: 签订合同起至取得批复或备案文件之日止。 2.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满足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服务的要求。 3.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自然资源部门(原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级资质证书,且具有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自**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委托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交通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及压覆矿评估编制工作。业绩证明:①合同协议书(委托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如上述资料中均未体现工程规模、技术标准、主要工程内容的,还需提供项目招标人(或项目 (略) 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3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 日以来(以合同协议书(委托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为准)担任过交通项目的地质灾害危险性及压覆矿评估编制的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①相关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等相关扫描件; ②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 (委托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若上述证明材料中未出现姓名、任职或工程规模的,还需提供招标人(或项目 (略) 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4投标人信誉最低要求:自 **日以来,投标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无需提供),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向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实中标候选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略) 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取消该中标候选人的中标资格。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3.7 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发生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较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在处罚有效期内(无有效期的按一年计)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日至**日。 4.3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发包平台)(http://**)”,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4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http://**)“服务指南-资料下载”页面查看相关操作手册。技术服务(0572-*)。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日16:30。招标人将于**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09:30(北京时间,下同);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发包平台)(http://**)。 5.4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电子上传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在线解密的,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限额发包平台-交通)(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吴兴区龙溪北路290号 邮 编:* 电 话:0572-* 联 系 人:郑飞宇 招标代理:浙江 (略) 地 址: (略) 龙溪街道腊山路298号天蓝大厦408室 邮 编:* 电 话:0572-* 联 系 人:王程浩 8.软件技术支持 电 话:*/057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是指将传统的开标场所搬到网上,招标人、投标人只需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即可进行投标文件在线解密、投标人在线质疑、招标人在线回复等操作。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前配置好相关软硬件设施,并运行正常,投标人承担因未尽职责产生的不利后果。 (1)具备摄像头与耳麦( (略) 开标指令)。 (2)要求使用ie浏览器11及以上版本。 (3)电脑操作系统要求在win7及以上。 (4)内存要求在4G以上。 (5)要求正 (略) 电子招投标驱动程序。 (6)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限额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在线签到后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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