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三水区南山 (略) :
你单位《关于报送佛山市水都饮料食品产业园园区应急医疗服务区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为谋划高质量发展,打响三水产业园区升级战,依据3.0园区要求,争创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同意实施佛山市水都饮料食品产业园园区应急医疗服务区项目项目(项目代码:2310-*-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三水区南山镇 (略) 三 水区南山镇南山大道以西,省道 S264 以北。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一栋地上4层门 (略) 综合楼、地上2层的后勤楼以及地上1层医疗垃圾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太平间楼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805.*元,其中:工程费3101.*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14.*元、预备费228.*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镇财政安排解决。
五、项目单位: (略) 三水区南山 (略) 。
六、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招标核准、资源利用、节能审查、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
七、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项目的, (略) 三水区南山 (略) 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