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07月31日拟审查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7月31日-2024年08月0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633-*
通讯地址: (略) (略) 518号国际博览中 (略) 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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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略) 新增碘-131(*亢、*癌)应用项目 | (略) 东 (略) 126号,医院医技病房综合楼一层东北侧 | 山东海 (略) | 医院拟于医技病房综合楼一层东北侧建设1处碘-131(*亢、*癌)应用场所,应用核素131I开展*功测定、*亢及*癌治疗,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3.89×109Bq,为*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一)施工期 (二)营运期 |
备注: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等可参见拟审批环评文件公示版相关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