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 ||||||||||||||||||
永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2021年桥头镇农饮水总管改造工程立项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该项目立项,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加快推进我县沿江地区城镇给水一体化进程,切实解决沿江地区城镇农村的饮水安全问题,改善居民的生活用水条件,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且迫切的。 二、项目选址及范围 该项目位于桥头镇范围内。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S333(49省道)永嘉桥下至桥头段改建工程-林下至林福给水管道改迁工程新建管道总长约1987m,管径D200-D400,阀门井12座。 S333(49省道)永嘉桥下至桥头段改建工程-壬田至朱涂村给水管道改迁工程新建管道总长约1176m,管径D200-D400,阀门井12座。 桥 (略) (略) 给水改造工程新建管道总长约885m,管径D200,阀门井17座。 桥头镇桥东大街(桥头饭店至鸿鑫桥东花园段)总管给水工程新建管道总长1567m,管径D150-D500,消火栓12套,阀门井38座。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估算*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出资631.*元,你单位自筹270.*元。 五、项目招投标 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招标。 六、其他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金额。 接文后,请继续办理相关手续。 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