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 (略) 自然资 (略) 拟定于2024年11月下旬举 (略) 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公开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拟定于2024年11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二)地点:区自然资 (略) 凯旋广场22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听证事项
听取汇报并讨 (略) 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的合理性、可行性。
三、听证陈述人
听证陈述人是应邀参加听证会、围绕听证内容发表意见的人员。听证陈述人在申请参加听证会时,对听证事项应有明确的书面意见、建议。拟定听证陈述人15人至30人,从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中根据报名顺序、行业特点等遴选。
本 (略) 域内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均可申请成为听证陈述人。
四、报名办法
(一)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电子邮件、现场登记等方式申请。报名申请人员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理由等,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11下旬,现场登记地点 (略) 自然资 (略) 资源利用股(凯旋广场21楼)
五、其他事项
(一)对项目成果的其他意见和建议,也可以书面形 (略) 自然资 (略) 资源利用股。
(二)未尽事宜, (略) 自然资 (略) 资源利用股联系。
联系人:刘宁; 联系电话:0564-(略);
附件: (略) 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项目听证会报名表.docx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