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我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府发〔2023〕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公开遴选5家社会信用度高、培训针对性强、师资雄厚、培训质量高、促进就业效果好的培训机构承担我县职业技能培训任务,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遴选条件
(一)遴选范围
贵州省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有效《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二)遴选条件
1.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职业技能培训能力和资质条件和标准办公场地等设施条件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2.场地要求。有固定的理论教学、实训场地。属自有产权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等相关印证资料,属租赁或合作的需提供3年及以上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办公及附属用房50平方米以上,理论教室应有4间标准教室(每间能容纳至少60人开展正常教学),有满足实训教学需要的实训操作场地并达到2.5平方米/人标准,总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教学、实训、办公等场地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专业)的安全规程。以下房产不得作为办学场地:临时性简易建筑、危房、厂房、居民住宅、其他不适于教学活动的房屋(不能提供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备案书的属于“其他不适于教学活动的房屋”);
3.师资要求。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3,持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师资资格上岗证)并取得相应技能等级证书或贵州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其他上岗所需的条件;
4.教学设备要求。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训、实验设施和设备,有相应的实训工位,小型设备每个工种(专业)达到一人一套,大型设备每个工种(专业)达到2—8人一套,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并符合国家职业标准;
5.参与遴选的培训机构需提供2023年办学情况评估(年检)材料、贵州省实名制培训管理系统账户信息,培训数据截图;
6.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人社部门的管理,遵纪守法,严格执行省、州、县职业技能培训的相关规定;
7.培训机构(企业)法人和实际负责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个人征信问题。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登记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5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遴选资料);
3.报名地点:望谟县人力资源和 (略) (县政务大厅七楼715办公室)
联系人:龚文展;
联系电话:0859-*/0859-*
4.注意事项:非法人本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经法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报名资料清单(需规范装订成册)
1.报名表
规范填报《望谟县公开遴选2025—2027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报名表》。
2.培训资质资料
(1)经年检合格的有效证件、《办学许可证》、营利性培训机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开户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非营利性培训机构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
(2)培训机构法人证书或法人身份证明、培训机构法人或实际负责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个人征信材料。
(3)人社部门批复成立的培训机构文件及培训工种批复文件。
(4)遴选承诺书(州外培训机构需到黔西 (略) 备案)。
3.教学条件资料
(1)教学设备设施:教学场地租用合同或产权证明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有培训教室、实训场地,同时提供教学、办公场地照片及实训设施设备清单及照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培训师资:在职工作人员、专职(兼职)教师花名册(含专职校长和配备人员的学历证明、有效职业资格证书、有效专业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机构管理资料
(1)学校规章制度。提供学校开展培训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具备财务管理专职人员,专职资料档案管理人员,招生宣传组织人员和就业服务人员等相关材料。
5.培训质量资料
(1)培训机构开展以岗定培的工作方案及相关印证材料(与企业对接岗位情况,培训期间推荐就业岗位至少3次以上)及组织培训工作期间的应急预案。
(2)培训机构近三年 (略) 开展培训的工作总结及印证资料。
(3)培训工作情况(内容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培训取得的成效、优势专业(工种)培训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各级纪检监察巡察及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此条有则提供)。
(4)评审过程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请携带原件(备核)、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学校公章,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及审核人员姓名),编辑封面、目录、页码,规范装订。
四、结果公示
遴选结果将在望谟县 (略) 站进行公示。
五、其他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该培训机构在望谟县的培训资格:
(一)不严格执行培训纪律和要求,不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和管理的,对培训过程中存在问题未按照相关部门要求落实整改的;
(二)因违法违纪受相关 (略) 的;
(三)将培训项目委托、转包给其他机构和个人的,或者挂靠其他培训机构和进行合作办学的;
(四)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
(五)培训机构法人或实际负责人有违法犯罪记录或个人征信问题的;
(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教育事故和其他重大事件的。
附件:1.《望谟县公开遴选2025-2027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报名表》;
2.培训机构承诺书。
望谟县人力资源和 (略)
2025年1月7日
附件1:望谟县公开遴选2025-2027年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报名表
机构名称 | |||
注册地址 |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
委托人 | 联系电话 | ||
办学许可证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办学许可专业(工种) | |||
学校简介 | |||
遴选承诺 | 本机构提供报名材料合法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报名遴选学校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初审意见 | 年 月 日 |
附件2:
承诺书
本公司(学校)已仔细阅读《望谟县公开2025-2027年遴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公告》等相关政策文件,清楚和理解其内容。并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省、州职业技能培训相关政策,规范、科学组织职业技能培训,自觉接受业务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和检查,不断提升培训质量。
二、服从业务主管部门工作安排,积极完善培训教学设施设备,努力改善培训条件,抓好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确保培训成效。
三、抓好行业自律,恪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及要求授课,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培训、讨论、传播与培训内容无关内容。
四、在培训全过程注重安全教学,培训场所符合消防、安全等相关要求,制定相关应急预案,保障教学安全,确保培训安全稳妥有序开展。
五、对本公司(学校)所提供的企业信息、法人信息、证明资料、企业用工信息等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在补贴申报过程中,不弄虚作假,不套取(骗取)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专项资金,提供的印证材料真实有效。
六、遵纪守法,不存在转包、承包教学资质行为,在参与遴选、组织培训和申报补贴过程中与国家公职人员不存在不正当利益关系。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公司(学校)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
法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