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略) :
你公司报来的《安徽 (略) 图能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组织专家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该项 (略) 中新苏 (略) (略) 以东、九梓大道以南、裕泰项目西北侧 1 号,项目总投资*.*元,占地面积30亩,主要建设2栋生产厂房,包 (略) 、 (略) 、 (略) 等公用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车用高精度注塑配套产品350吨、新能源车用电池冷却组件*套、冲压及高精度切磨件*套。我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与实施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规范设置排污口, (略) 应且只能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经 (略) 理;食堂废水经隔 (略) 理;生产废 (略) (略) (略) 理。所有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表4三级标准 (略) 第 (略) 理厂接管 (略) (略) (略) 第 (略) 理 (略) 理。
2、落实《报告表》中提出废气防治措施。注塑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1#)排放;下料、切割、焊接、打磨等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布袋 (略) 理后,通过一根22米高排气筒(2#)排放;热水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一根8米高排气筒(3#)排放;表面烘干废气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4#)排放;喷塑线喷粉废气经密闭+旋风+布袋 (略) 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5#)排放;喷塑线固化废气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一根20米高排气筒(6#)排放。加强原料物料贮运、生产过程的日常管理及车间通排风,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活性炭吸附设施的技术性能、运行工况应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运营期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及*苯分别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表1中“注塑工业”限值要求及表2中限值要求;喷粉固化环节产生的非*烷总烃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表1中“汽车制造工业-汽车零部件制造”相应限值要求;注塑工序产生的*烯腈、1,3*二烯、*苯等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限值要求;其中注塑环节产生的苯*烯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限值要求;下料、切割、喷塑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 (略) 理环节产生的氟化物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相应限值要求;热水锅炉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限值要求,其中氮氧化物执行《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20] 9号)中规定的50mg/m3的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天然气烘干废气执行《关于印发<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滁大气办[2020] 9号)中规定的炉窑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小型相关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 4812.6—2024)表4中限值要求。
3、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基础固定等措施,厂房封闭、 (略) 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
4、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类收集存放、处置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 (略) 理,落实固废厂内暂存措施 (略) 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
5、按《报告表》要求,本项目厂界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在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 (略) ,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按《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加强扬尘治理。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有关标准要求。
7、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应一并落实。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你公司应按照相关要求落实运营期自行监测计划,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中新苏 (略) 大队按照《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负责该项目日常环保“三同时”管理,并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