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略) 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对以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概况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2]16号 | (略) 金台区金河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宝平路以东、园区8号路以南、规划路以西、金河镇周家庄村土地以北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27992m2(合41.988亩),其中建设用地34.827亩,代征防护绿地2.646亩,代征道路用地4.515亩。 | 工业 | 50 | 容积率:不小于1.0; 建筑密度:不小于40%; 绿地率:不大于15%;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172 | 840 | 17 | |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2]17号 | (略) 金台区金河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金河镇牛氏庙村三组生产路以东、现状养猪场以南、园区已征国有土地以北、以西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5056m2(合7.584亩),其中建设用地6.032亩,代征防护绿地1.552亩。 | 工业 | 50 | 容积率:不小于1.0; 建筑密度:不小于40%; 绿地率:不大于15%;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31 | 150 | 3 | |
宝市招拍挂字[2022]18号 | (略) 金台区金河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金河镇牛氏庙村三组生产路以东、现状养猪场以南、园区已征国有土地以西、以北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4930m2(合7.395亩),其中建设用地6.008亩,代征防护绿地1.387亩。 | 工业 | 50 | 容积率:不小于1.0; 建筑密度:不小于40%; 绿地率:不大于15%;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31 | 150 | 3 | |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2]19号 | (略) 金台区行政大道以南,规划路以东,龙丰村集体土地和原伟宝粤钢管厂用地以北、以西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41213.33m2(合61.820亩),其中建设用地50.661亩(商业用地11.009亩,住宅用地39.652亩),代征道路用地11.159亩。 | 住宅 商业 | 70 40 | 容积率:住宅不大于2.9、商业不大于5.5; 建筑密度:住宅不大于20%、商业不大于50%; 绿地率:住宅不小于30%、商业不小于20%;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4799 | 22850 | 1143 | |
宝市招拍挂字[2022]20号 | (略) 金台区金陵湾二期以南,四季花城二期用地以东、以西,金陵西路以西、规划文景大道以东,规划陵湾三路以北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10479.33m2(合15.719亩),其中建设用地14.965亩(居住用地11.687亩、商业用地3.278亩), (略) 道路用地0.754亩。 | 居住用地含配套商业 | 70 40 | 容积率:3.76; 建筑密度:16.33%; 绿地率:38.79%;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618 | 2940 | 147 | |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2]21号 | (略) 金台区群众路以东、盐业公司以西、引渭渠以南、 (略) 以北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4311.33m2(合6.467亩),其中建设用地5.43亩(居住用地3.523亩,商业用地1.907亩), (略) 道路用地1.037亩。 | 居住商业 | 70 40 | 容积率:4.27; 建筑密度:不大于27.79%; 绿地率:不小于20.10%;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341 | 1620 | 81 | |
宝市招拍挂字[2022]22号 | (略) 金台区金陵河以西、八里村二组土地以南、八里村一组土地以北、宝鸡福兴制革厂用地以东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15656m2(合23.484亩),其中建设用地14.53亩,代征道路及绿地8.954亩。 | 居住 | 70 | 容积率:高层不大于3.5、多层不大于1.6; 建筑密度:高层不大于20%,多层不大于26%; 绿地率:不小于33%;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433 | 2060 | 103 | |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2]23号 | (略) 蟠龙新区蟠龙大道以南、龙腾路以西、南社街以北、安苑路以东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56030.67m2(合84.046亩),其中建设用地68.081亩, (略) 道路用地10.798亩, (略) 绿地5.167亩。 | 居住 | 70 | 容积率:不小于1.0、不大于2.2; 建筑密度:不小于20%、不大于40%; 绿地率:不小于35%; 其 (略) 蟠龙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1632 | 7770 | 389 | |
宝市招拍挂字[2022]24号 | (略) 蟠龙新区观峰大道以南,龙盘西路以北、以东,规划路以西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33m2(合168.089亩),其中建设用地159.723亩, (略) 道路用地8.366亩。 | 居住 | 70 | 容积率:大于1.0、不大于2.2; 建筑密度:不大于28%; 绿地率:不小于35%; 其 (略) 蟠龙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3073 | 14630 | 732 | |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2]25号 | (略) 渭滨区巨福路以北、渭滨看守所以南、宝天高速宝鸡西出口以东、兴渭六路以西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56296m2(合84.444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79.683亩, (略) 道路用地4.761亩。 | 仓储物流 | 50 | 容积率:不小于1.0; 建筑密度:不小于40%; 绿地率:不大于15%;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406 | 1990 | 40 | |
宝市招拍挂字[2022]26号 | (略) 渭滨区姜谭西路以北、兴渭六路以东、中博以西、东运物流以南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4624.67m2(合6.937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5.518亩, (略) 道路用地1.419亩。 | 工业 | 50 | 容积率:不小于1.0; 建筑密度:不小于40%; 绿地率:不大于15%;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33 | 160 | 4 | |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2]27号 | (略) 陈仓区土桥村耕地以东、科技四路以西、中石化工业园加油站以南、土桥村以北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2240.67m2(合3.361亩),其中建设用地2.915亩, (略) 道路用地0.446亩。 | 公共设施(供燃气) | 50 | 容积率:不小于0.8; 建筑密度:不大于50%; 绿地率:不小于20%;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44 | 210 | 7 | |
宝市招拍挂字[2022]28号 | (略) 陈仓区西虢派出所新址以东、泰森万瑞园住宅项目以西、南环路以南、西宝高速以北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12488m2(合18.732亩),其中建设用地11.766亩, (略) 道路用地2.984亩, (略) 绿地3.982亩。 | 商业服务 | 40 | 容积率:不小于1.0; 建筑密度:不小于40%; 绿地率:不小于20%;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353 | 1680 | 84 |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2]29号 | (略) 陈仓区新城二路以东、咸宝线天然气长输管线陈仓分输站以西、西堡村耕地以南、西宝高速以北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9242m2(合13.863亩),其中建设用地12.969亩, (略) 道路用地0.894亩。 | 商业(加油加气站) | 40 | 容积率:不小于0.8; 建筑密度:不大于50%; 绿地率:不小于20%;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607 | 2890 | 145 | |
宝市招拍挂字[2022]30号 | (略) 陈仓区物流四路以东、物流大道以北、物流五路以西、高速南辅道以南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71796m2(合107.694亩),其中建设用地78.725亩(居住58.951亩、商业19.774亩), (略) 道路用地18.62亩, (略) 绿地10.349亩。 | 居住商业 | 70 40 | 容积率:住宅高层不大于2.9、多层1.2~1.9,商业多层不大于3.5、高层不大于5.5; 建筑密度:住宅高层不大于20%、多层28%~30%,商业不大于50%; 绿地率:住宅高层不小于35%、多层不小于30%,商业不小于20%;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3041 | 14480 | 724 | |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2]31号 | (略) 陈仓区科技工业园区虢蔡路现状企业以北、西秦村耕地以西、宏源生物科技以东、陇海铁路以南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5202m2(合7.803亩),其中建设用地5.378亩, (略) 绿地1.364亩, (略) 道路用地1.061亩。 | 工业 | 50 | 容积率:不小于1.0; 建筑密度:不小于40%; 绿地率:不大于15%;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39 | 190 | 4 | |
宝市招拍挂字[2022]32号 | (略) 陈仓区阳平镇报李村耕地以东、虢蔡路以南、报李村建设用地以西、报李村耕地以北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22980m2(合34.47亩),其中建设用地34.272亩,代征道路用地0.198亩。 | 工业 | 50 | 容积率:不小于1.0; 建筑密度:不小于40%; 绿地率:不大于15%;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170 | 830 | 17 |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2]33号 | (略) 陈仓区县功镇张家什字村建设用地以东、宝平路以西、规划路以南、园艺厂以北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68126m2(合102.189亩),其中建设用地85.4265亩,代征道路用地6.567亩,代征绿地10.1955亩。 | 工业 | 50 | 容积率:不小于1.0; 建筑密度:不小于40%; 绿地率:不大于15%;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406 | 1990 | 40 | |
宝市招拍挂字[2022]34号 | (略) 陈仓区县功镇金陵河河堤路以东、张家什字村建设用地以西、规划路以南、园艺厂以北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74015m2(合111.0225亩),其中建设用地93.774亩,代征道路用地9.3045亩,代征绿地7.944亩。 | 工业 | 50 | 容积率:不小于1.0; 建筑密度:不小于40%; 绿地率:不大于15%;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443 | 2170 | 44 |
宗地编号 | 位 置 | 面 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开发建设要求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备 注 |
宝市招拍挂字[2022]35号 | (略) 陈仓区县功镇金陵河河堤以东、宝平路以西、桃园村耕地以南、规划路以北范围内。 | 规划用地面积52494m2(合78.741亩),其中建设用地62.5335亩,代征道路用地7.875亩,代征绿地8.3325亩。 | 工业 | 50 | 容积率:不小于1.0; 建筑密度:不小于40%; 绿地率:不大于15%; 其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陈仓分局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 306 | 1500 | 30 |
二、竞买范围
中华人 (略) 、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三、出让方式及竞得人确认
本次公开出让,具备拍卖条件的宗地采取现场拍卖竞价,出价最高且达到拍卖底价者为竞得人。拍卖会定于**日上午10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6交易拍卖大厅进行。地址: (略) 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五楼。
不具备拍卖条件的宗地,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限:自**日8时30分至**日17时。挂牌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6交易拍卖大厅。地址: (略) 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五楼。
四、竞买申请的办理
凡有竞买意向者需于**日16 (略) 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申请竞买手续,地址:宝虢 (略) 行政中心6号楼c座7楼。
经审核符合竞买资格足额交纳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方能参加竞买。挂牌成交后,根据财综〔2021〕19号文件精神,未竞得者交付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竞得者所缴竞买保证金,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竞得者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 (略) 宝鸡分行营业部;账号:*806。
五、相关问题说明
出让宗地上有附着物及已有投资的,其所有权随土地使用权出让同时出售(土地出让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时,需按照评估(出售)价值缴纳附着物和已发生投资的补偿款。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宗地还必须满足相关主管单位提出的参与条件;所需拆迁安置、代征道路(绿地及教育用地)等成本支出,市财政部门、市旧城改造办公室除按照规定额度返还外,不足部分由土地竞得人自行承担,直至履行完上述义务。为切实保护被拆迁人和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涉及拆迁补偿安置事宜的,竞买人在报名前须与被拆迁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企业兼并土地资产处置宗地,竞得人必须承担兼并方应承担的债务偿还和人员安置补偿的责任。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装配式建筑建设发展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宝政办发[2020]1号)文件要求,每宗招拍挂土地中装配式建筑项目供地占比为22%。
有关出让宗地的未尽事宜详见《 (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文件》,竞买人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文件,认可竞买条件,在竞得后要切实履行相关义务。
竞买保证金(含附着物和已发生投资的补偿款)及拍卖成交价款均以人民币作为结算基准货币。
六、竞买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竞买申请书;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关于参与竞买的决议;5.联合竞买的需提交联合竞买协议文件;6.个人竞买者只需提交竞买申请书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7.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8.竞买保证金交付凭据。
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 (略) 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
咨询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917-*、*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917-*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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