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4月28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30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0886-*(兰坪分局);传 真:088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邮 编:* | |||||
项目名称 | 云南省兰坪县凤岩山铜铅锌多金属矿详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金顶街道 | 建设单位 | 云南丰瑶 (略)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昆明 (略) | ||
项目概况 | |||||
云南省兰坪县凤岩山铜铅锌多金属矿地质勘探探矿权于2018年4月21日过期。2023年2月,云南丰瑶 (略) 向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凤岩山铜铅锌多金属矿详查延续变更的申请,兰坪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级相关目标开展了联合审查审批,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探矿权通过联勘联审,矿区详查延续面积为7.15km2。由于《云南省兰坪县凤岩山铜铅锌多金属矿详查实施方案》仅对探矿权范围内的V1区进行详细设计,《报告表》亦仅对探矿范围 V1区(1.2km2)内探矿活动进行分析、评价,建设单位若在探矿权内其他区域开展探矿活动,需另行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目标本次评价仅针对探矿权面积7.15km2范围内的V1区(1.2km2)进行评价,探查矿种包括铅锌矿,1:2000地质测量(正测)1.2km2,共设置14个钻探点共计1150m;设计槽探工作量1035m3,老硐(PD2)清理200m。项目组成包括主体工程(地形、质地、水文、工程及环境地质测量、钻探、槽探、坑探、样品采集等)临时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环境影响: 生态环境: 本项目为*地矿产资源地质勘查项目,位于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金顶街道,根据《怒江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云南省兰坪县凤岩山铜铅锌多金属矿详查延续变更登记联勘联审及相关规划等有关情况审查意见》,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三江并流世界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资源保护区、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建设项目压覆区、矿产资源规划禁止区和限制区、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地区范围内。根据项目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兰坪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查询云南封妖 (略) 用地范围是否涉及公益林地的回复》,项目不涉及国家公益林、省级公益林。探矿权范围内虽然涉及基本农田35.7998hm2,但根据《云南省兰坪县凤岩山铜铅锌多金属矿详查实施方案》,项目拟设钻孔、槽探位置均避开基本农田设置,探矿工程不在基本农田范围内,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因此项目选址无重大限制因素。 根据前述环境影响分析,本次勘探范围内无古树名木、珍稀濒危物种和国家保护植物,不是重点保护动物的主要迁徙通道。项目占地均为临时占地,探矿工作结束后对其进行恢复,影响较小。探矿期间工程活动产生的“三废”在采取了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后,对周边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项目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综上,项目外环境相对较简单,不存在明显的环境制约因素,且无重大外环境制约因素,本项目选址基本合理。 废气:前期探矿活动产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柴油发电机尾气。 施工扬尘:前期探矿期间扬尘主要来源于探槽、探坑的开挖作业面,同时,钻探出的岩心临时堆存也会产生少量的扬尘: 燃油机械废气:前期探矿期间探矿施工机械主要有空压机等,均为燃油(柴油)机械,因此燃油机械在作业时产生一定量的燃油废气,主要为TCH、CO、NOx等。因项目所在地地势空旷,山坡上植被较为茂盛,且探矿点工程量不大且为间歇性作业,产生的废气量不大,故项目产生的施工机械燃油废气经植被净化、大气中扩散稀释等后,浓度较低,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废水:原探矿施工期间未进行钻探作业,且坑探和槽探在旱季进行,施工时间较短,基本不产生积水。根据探矿单位提供资料,前期探矿期矿区作业深度较浅,没有触及地下水位,无地下涌水产生。探矿期间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前期探矿期间技术工作人员5人,均不在探矿区内食宿。生活污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与场地洒水降尘。 声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噪声主要是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以及钻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转中产生的噪声,多为间断式、移动式噪声源。因此,在考虑本工程噪声源对环境的影响时,仅考虑点声源到不同距离处经距离衰减后的噪声。 固体废物: 坑探废土石:根据探矿单位提供资料,前期探矿期间坑探工作量为562m,废土石产生量为1400.3m3,出坑的土方临时遮盖堆放,清理取样后再回填坑内,未产生弃方。 槽探废土石:根据探矿单位提供资料,前期探矿期间槽探开挖工程量为5845m3,少量作化学全分析和组合分析,剩余土石方堆存于槽探两侧, (略) 维护及回填,未产生弃方。 老硐清理废土石:根据探矿单位提供资料,前期探矿期间老硐清理出坑土方量850m3,通过需要出坑的土方临时遮盖堆放,清理取样后再回填坑内,未产生弃方。 生活垃圾:前期探矿项目区未设置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往附近垃圾收集点清运处理。 废机油:勘探期间探矿设备统一到附近修理厂维修、保养,不在项目区进行维修。矿区内无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产生。 综上,前期探矿期间,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妥善处置,未发生固体废物乱堆乱弃现象。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生态环境: 1、工程措施 (1)合理进行勘查布置,精心组织勘查管理,严格控制探矿活动范围。 (2)合理安排勘查计划和作业时间,优化勘查方案。在工程开挖过程中,尽量减小和有效控制对探矿区生态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避免在雨天进行动土施工,以减小场区周围的水土流失。施工开挖或临时堆土时,采取必要的苫布遮盖、绿化等措施。 (3)尽量减少对探矿区域内现有植被的破坏。并妥善保护好地表表层植被层和土壤,待探矿活动完成后,尽快使地表恢复原貌。 (4)加强思想教育,积极宣传环境保护法规,提高人员环保意识,禁止一切滥砍滥伐、捕猎活动,对于工作人员在进行矿山踏勘时,应尽量避免因踩踏而对现有植被带来的破坏,确保探矿活动区生态环境不受到显著人为干扰。严格 (略) 线,不能随意下道行驶或另行开辟便道,限制人为活动范围,减少对地表植被的影响破坏。 (5)每个探矿点作业结束时,立即将堆放在作业点附近的剥离表土、废土石回用于该作业点的填埋和植被恢复,禁止剥离表土、废土石长期堆放,减少水土流失。 (6)项目钻探前,应预先剥离表层植被层,临时堆放于钻孔场地周边。钻探结束后应将泥浆、废岩芯及时回填并用水泥封孔。封孔水泥必须使用po42.5以上存放期不超过三个月的新鲜水泥作为封孔材料,过期或者结块的水泥禁止使用。钻孔封孔后,必须在井口设立水泥桩,水泥桩封死并作标记。 2、植物植被保护措施 (1)勘查活动期间严格按照要求布设临时占地,不得随意扩大施工临时占地的范围,加强管理,不得随意破坏植被。 (2)项目临时占用林地0.0781hm2,项目目前正在办理林地使用手续。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云南省地方公益林管理办法》等办理用地审核、林木采伐审批手续,并进行补偿。建设过程林木采伐面积必须按审批面积采伐,应尽量减少对原生植被的破坏,严禁砍伐施工区周围植被。未取得林草部门审批手续前占用林地工程不得开工建设。 3、动物保护措施 (1) (略) 选址,工程施工尽量避开植被覆盖区域,尽量减少对动物栖息地生境的破坏。 (2)对项目施工人员加强思想教育,积极宣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明确环境保护要求。禁止任意践踏、破坏植被行为和一切滥砍滥伐滥采,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及其周围捕杀和食用野生动物。 (3)施工中尽可能降低噪声,以减少对动物的直接伤害。 (4)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管理,保护野生动物生境。施工结束后,做好工程占地内回填绿化恢复,尽量减少水土流失,最大限度保护野生动物生境。 4、环境恢复和治理措施 (1)应拆除地表设施(如钻机、泥浆泵等),并对区内各勘查施工器材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遗留在区内。 (2)施工完成后,对探矿工程区、 (略) 、开挖沿线等被破坏的地方进行植被恢复和土地复垦,植被恢复采用乔+灌+草模式,按一定间距混种,植被恢复面积0.0949hm2。 (3)建议种植勘探矿区及周边地区原有植物,以使当地生态环境尽可能地恢复到原有状态。加强对绿化措施的养护管理,对死株及裸露区域及时进行补植补种。植被恢复过程禁止引入外来物种,防止生物入侵。 (4)巡视调查整个探矿区域,查看区域内施工迹地的生态恢复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处理,不留遗留问题。 5、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本项目探矿权范围与永久基本农田部分重叠,重叠面积35.7998hm2,探矿工程不占用基本农田,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完善矿业权登记管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51号)文件等相关规定,探矿权人书面承诺已知悉勘查区块范围与基本农田保护区重叠,自愿承担探矿权转为采矿权时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和责任;探矿权人在开展勘查活动时应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规定,对需临时占用的土地应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废气: 1、污染防治措施: 探矿期间的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扬尘、燃油机械废气。为进一步减小探矿活动无组织扬尘对周边敏感点及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本次环评提出以下措施: (1)项目勘探方在干燥风大的天气进行适时的洒水降尘。 (2)废土石等露天堆放,起风时可能产生一定扬尘,应及时对堆放的表土、废土石进行洒水降尘、 (略) 覆盖等措施。对于已经探矿完成的点,应该及时清理废土石,进行恢复植被。 (3)湿法钻探、老硐定期排风。 (4)柴油发电机安装尾气净化装置,产生的废气量不大,燃油机械废气经植被净化、自然扩散后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靠近散户施工点加强洒水降尘力度,置临时施工围挡。 2、防治措施可行性:上述措施为常规的扬尘控制措施,洒水降尘为探矿场地最常用且十分有效的措施,通过设置沉淀池对钻探废水和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回用于施工洒水降尘,可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节水的目的。篷布、 (略) 场上均能购买且价格较低。综上所述,环评提出的探矿期扬尘控制措施可行。 废水: 1、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施工废水来自钻探过程中产生的钻孔废水,钻探废水采用不落地工艺,设置2.16m3(1.2m×1.2m×1.5m)移动式泥浆收集池,暂存钻孔废水及泥浆,在每个钻孔钻探结束后,废泥浆在收集池内自然沉降进行固液分离后,上层清水循环使用,下层污泥回填钻孔。移动式泥浆收集池采用复合人工防水、防渗材料设置,防渗系数不低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同时设置1个1m3的生活污水沉淀池,用于收集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2、防治措施可行性:项目施工期设置的移动式泥浆收集池容积不大,且可重复使用,经济性较高,相比整个项目环保投资来看是可行的。施工期废水产生量不大,水质较简单,以SS为主,部分施工用水和洒水降尘用水对水质要求较低,通过设置移动式泥浆收集池对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施工及洒水降尘可行。综上所述,环评提出的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本项目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声环境保护措施: 1、防治措施 (1)从声源上控制:项目设备选型上应尽量选择低噪设备。 (2)用钢弹簧减振器、橡胶减振垫等减振垫层,安装在设备的基础与地基之间,以降低噪声。 (3)合理安排作业时序,禁止午间12:00至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作业。 (4)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严守操作规范,以使设备时常处于良好运作状态,避免产生非正常运行噪声。 (5)在勘探过程中,应及时告知附近村民,在附近村民知情并同意的情况下在进行与村庄较近的探矿工程点的施工。 2、防治措施可行性:综上所述,项目探矿期噪声减缓措施基本为管理措施,探矿期间建设单位加强施工管理则可达到减缓施工期噪声影响的目的。综上所述,环评提出的施工期噪声减缓措施可行。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防治措施 (1)表土单独堆放在施工作业带,遮盖堆放,勘探结束及时用于植被恢复。 (3)土石方单独堆放在施工作业带,遮盖堆放,勘探结束用于场地回填。 (4)废岩心装袋后暂存于附近施工作业带内,取样编录后全部回填于钻孔内。 (5)钻探废泥浆在收集池内自然沉降进行固液分离后,上层清水循环使用,下层污泥回填钻孔。 (6)老硐清理出坑土方用防雨土工膜布遮盖堆放于临时作业带,探矿结束后, (略) 和老硐坑道。 (7)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附近村子生活垃圾处置点处置。 2、防治措施可行性:项目探矿期固废均能够合理处置,处置率为100%,环评认为项目施工期固废治理措施可行。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时对钻探工程封孔以防治钻孔由于大气降水导致地下水环境的破坏。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措施: (1)柴油按需购买,不在项目区暂存; (2)制定柴油管理、使用制度,并加强职工柴油操作规程和安全培训。 (3)发现泄漏及时清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云南省兰坪县凤岩山铜铅锌多金属矿详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