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送云绵路(涵林路-浦星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浦建委综规〔2023〕5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三林环外区域干线路网,加快机场联络线三林南站等重点项目同步推进, (略) 政配套设施,原则同意云绵路(涵林路-浦星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为:西起涵林路,东至浦星公路,道路全长约1.1公里,规划红线宽度20-30米,规划道 (略) 支路。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以及绿化、照明、交通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及前期征收工作。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地区规划和路网系统规划、周边地块现状和开发情况等,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等影响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多方案比选,处理好与周边道路和地块出入口的衔接,并在排水系统规划基础上,妥善安排雨污水出路。公交站点设置等应向有关部门征询确认。
五、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