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 (略) 新平台建设监理项目”采购需求论证的公示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 (略) 对“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 (略) 新平台建设监理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 (略)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 (略) 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 (略) 新平台建设监理项目”。
三、采购预算:110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和相对应的验收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组论证意见
供应商资格、服务内容及要求,评分办法及标准:详见附表
希望各潜在供应商提出有效意见,征求意见限期从2016年10 月 31日至2016年 11月 2日18时止。
采 购 人: (略) 政务服务和公共资 (略)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四 (略)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28— ***
2016年 10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