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 (略) (迁扩建)一期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的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东莞 (略) (迁扩建)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东莞 (略) (迁扩建)一期
二、建设地点: (略) 东城 (略) 东城段143号10栋1302室(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58"04.391";东经113°45"57.386")
三、建设单位:东莞 (略)
四、建设内容:东莞 (略) (迁扩建)一期(以下简称“项目”)由东莞 (略) 投资建设,位于 (略) 东城 (略) 东城段143号10栋1302室,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URDB473。
项目总投资#元,建筑面积1128m2,主要从事硅胶及塑胶类产品生产,年生产硅胶标牌#个,胶片硅胶标牌#个,热转印标#个(环评审批总产量)。
由于项目设备未完全投产,故本项目采用分期验收的形式,本次只进行一期验收,项目总投资#元,建筑面积1128m2,主要从事硅胶及塑胶类产品生产,年生产硅胶标牌#个,胶片硅胶标牌#个,热转印标#个。项目共有员工2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全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五、验收范围: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范围为东莞 (略) (迁扩建)一期的建设内容。
六、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热压成型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根据广东 (略) 于2024年12月23日出具的《东莞 (略) 验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YQH#),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 (略) 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较 (略) 政污水管道,然 (略) 东城牛 (略) (略) 理。
(二)废气
(1)热压成型、烘烤、丝印、涂感光胶、洗网工序
项目将热压成型、烘烤、丝印、涂感光胶、洗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门窗常闭,车间门口设置垂帘加强密闭,其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再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共用1套废气治理设施及1个废气排放口(DA001)。
根据广东 (略) 于2024年12月23日出具的《东莞 (略) 验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YQH#):项目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中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项目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中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总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2)及其表A.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三)噪声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交环 (略) 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 (略) (略) 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项目废抹布、废原料罐、废印版、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罐、废活性炭交有资 (略) 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符合环保要求。
七、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一期项目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已按照环评文件要求落实,根据广东 (略) 对项目进行了验收监测,2024年12月23日出具的《东莞 (略) 验收检测报告》(报告编号:YQH#),项目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公示时间:2025年1月8日~2025年2月11日(共20个工作日)
东莞 (略)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