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 (略) 对本工程的审核价为 *** .86元(基础设施建设1合同段 *** .74元;基础设施建设2合同段 *** .62元;公园和绿地合同段 *** .5元)。 (略) 意见, (略) 了核实、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为 *** .60元(基础设施建设1合同段 *** .48元;基础设施建设2合同段 *** .63元;公园和绿地合同段 *** .49元)。具体意见如下:
1、城市道路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合同段设计图纸中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岔路口、非机 (略) 道岔路口的作法均为机动车道的作法,市财政提的调整建议为:“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岔路口,按非机动车道路口标准计取。非机 (略) 道岔路口,按砼地坪标准计取”, (略) 沟通,暂不调整。我们的意见先以设计计入,结算时按实调整。
2、针 (略) 提议:“8吨土方外运10公里,建议按12吨机械套用且利用反铲挖掘机挖(装) (略) 有自卸汽车外运土方,机械台班需乘1.1系数;机动车道基础换填天然砂砾应按设计要求组价;柏油拆除工作量应从整体土方工程中分离,单独组价,按渣土运输10km考虑;水稳料未考虑材料运输费用,建议按10公里计算; (略) 工程土方回填未扣除检查井及管线的工作量;成品立缘石(长74.5cm×宽18cm×高30cm)按35元/m计取;成品平缘石(长49.5cm×宽10cm×高30cm)按22元/m计取;温室大棚中单位工程建筑工程清单第25项钢梯工程量及室外附属工程中土石方工程清单第4项土(石)方回填组价”,予以调整。
3、针 (略) 提议:“法桐直径8-10cm按680元/株、白蜡直径8-10cm按580元/株,国槐直径8-10cm苗高150cm按400元/株、馒头柳直径8-10cm苗高150cm按180元/株、金叶女贞按1.5元/株,水蜡篱按1.5元/株、灌木养护期按0.2元/株计入”, (略) 了解及近几年对市政工程造价的经验,对以上价格暂不调整。
4、针 (略) 提议:“因考虑到路灯设备的安装,路灯砼基础应放入路灯设备内,在本工程内不计取”, (略) 贷款项目报账比例:土建工程报账比例为70%,货物采购报账比例为100%。将路灯基座工程计入路灯设备采购, (略) 要求,也不利于报账比例的核算。 (略) 要求,设备采购项目必须与土建安装工程做出明确划分,因此,考虑将路灯安装基座工程量计入在市政道路工程中,不与路灯采购合并。
5、针 (略) 提议“因本项目为道路及桥梁工程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建议建设单位列入暂列金”。我们 (略) 了调整。基础设施建设1合同段 (略) 分项的2%计取为163万元(不含税金);公园和绿地合同段 (略) 分项的5%计取为30万元(不含税金),总计193万元(不含税金)。基础设施建设2合 (略) 分项计取暂列金,将会超过概算,因此本合同段暂不计取暂列金。
(略) 贷 (略)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