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第十一中学地块(以下简称“地块”) (略) 海勃湾区滨河二期文苑街南、 (略) 西,占地面积*.86m2;中心点坐标为N39°38′22.13″,E106°47′36.90″。
本次调查地块地籍资料显示:2009年前调查地块规划为天然草地、农村居民点、水浇地和菜地;2009-2019年调查地块规划为水浇地、其他草地和村庄;2019年至今调查地块规划为水浇地、教科文卫用地和其他草地。
根据《 (略) 滨河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布局修改及包兰线以西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空间 (略) ,2021年),本地块规划为中小学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该地块属于“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4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
根据调查结果,本次调查地块历史:“天然草地、农村居民点、水浇地和菜地”—“水浇地、其他草地和村庄”—“水浇地、教科文卫用地和其他草地”—“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4教育用地-*中小学用地”。
(略) 第十一中学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第一阶段调查。经查阅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及周边地块历史卫星影像图,咨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附近居民、建设单位等,调查地块以及相邻地块历史不存在工矿企业、规模化养殖场,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使用和处置,不存在各类槽罐内的物质和泄漏、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处理、管线与沟渠泄漏,土壤无可能的污染源。
调查地块内历史上存在农用大棚、农田、耕地、存在施工活动等、地块东侧约847m历史存在过 (略) 黄河工贸 (略) 及距调查地块东北554m历史存在草酸厂,调查地块内快筛结果显示均不超《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故调查地块内历史上存在农用大棚、农田、耕地、存在施工活动等、地块东侧约847m历史存在过 (略) 黄河工贸 (略) 及距调查地块东北554m历史存在草酸厂生产经营期间对调查地块基本无影响。
综合上述,调查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