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大丰 (略) 100号丰华国际大厦三楼A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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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编制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100台(套)汽车弹簧自动化设备、通用设备制造项目 | (略) 大丰区西团镇工业园区山海大道北侧、 (略) 东侧1幢 | 赛维尔智能装备(江苏)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年产汽车弹簧自动化设备、通用设备共100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汽车弹簧自动化设备、通用设备100台(套)的生产能力。 | 我局于2024年6月26日至7月2日在 (略) 站进行报告表受理公示,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 新苏环能(北京) (略) (唐新月) | 1、采用先进工艺与装备,优化工程设计,合理布局,实施高效环境管理,提高资源合理配置和自动化水平,符合循环经济原则和清洁生产要求,达到先进水平。 2、厂区排水实行清污分流。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回用于造型工艺和高压喷雾除尘系统,喷枪清洗水回用于水性油漆调漆,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大丰联丰污水处理厂。 3、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实行全过程环保管理,提高生产过程密闭化水平和废气收集效率,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蜡料制备、修整、组树、脱蜡、制壳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5米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焙烧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尾气通过18米高2#排气筒达标排放;造型、制芯、熔融、浇注、切割及打磨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抛丸、二次抛丸废气经密闭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尾气一并通过15米高3#排气筒达标排放;喷漆废气经集密闭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喷砂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一并通过15米高4#排气筒达标排放。切割、下料、焊接废气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尾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在设备零部件加工车间及设备制造车间外分别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现无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建设。 4、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 5、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等相关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