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买公告
(略) (略) (略) 关于于都县贡江 (略) 南侧、 (略) 西侧福熙城共计45套房产的公告(第一次拍卖公告)
(略) (略) (略) 将于2025年2月15日10时至2025年2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略) (略) (略) (略) 上(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于都县贡江 (略) 南侧、 (略) 西侧福熙城共计45套房产。具体情况详见拍卖标的物调查表及评估报告或询价报告。
起拍价:(略)元,保证金:(略)元,增价幅度:(略)元。
二、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2月19日起至2025年1月30日17时止(节假日休息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 (略))
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或拍卖辅助机构参与竞拍,亦不收取任何相关竞买费用,请意向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竞拍产生的风险及费用由委托竞买人自行承担,本院概不负责。对 (略) 拍中恶意竞拍的,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本院将视情况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院仅依原始权属证书登记面积予以过户,若标的物存在其他自建、添附等情况,权属登 (略) 协助范围,需买受人自行询问相关部门,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违法建筑采取限期改正、限期拆除、 (略) 罚措施。请意向竞买人谨慎考虑购买。
本标的物地址为不动产管理部门登记地址,是否存在因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为管理或其他需要对门牌号等名称进行变更或重新编排情况,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上述一切可能存在的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咨询;
办理权属变更过程中,本应由原所有权人承担的税费,该部分税费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自买受人签收本案过户法律文书次日起1 (略) 书面申请退还, (略) 申请或未提交完整材料,将视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放弃退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注:买 (略) 退还垫付上述税款(费),需提供以出卖方名义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中注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信息需与本拍卖公告一致。)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税费由意向竞买人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的税务主管部门咨询;依据税法规定,由相应主体依法各自承担,对于没有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自理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2月9日1 (略) 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1、优先购买权人:于都祥和医学健康体检中心。
2、已通知双方当事人。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 (略) 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请竞买人在2025年2月27 (略) 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略) ;开户银行:江西银行象南支行;账号:(略)(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从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继续追缴;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尾款逾期未缴纳至指定账户系统将自动视为悔拍,如因第三方贷款、放款等原因造成的逾期缴纳尾款后果由买受人承担,请意向竞买人注意尾款缴纳期限并衡量自身经济能力谨慎考虑购买!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 (略) 上银行。以下链接为各大银行对 (略) 银最高支付限额整理页面,仅供参考,实际支付限额请咨询银行,以各银行告知为准:
http://**-1659.html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 (略) 拍标的物后, (略) 将生成相应《 (略) 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京东技术咨询:400-622-9586
法院咨询电话:(略) (郭法官)
(略) (略) (略)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