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利辛县 (略) 商砼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行政审批股。
项目名称:商砼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利辛县永兴镇徐营村
建设单位:利辛县 (略)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海 (略)
联系科室:环境行政审批股
电 话:0558-*,传真:0558-*
地址:利辛县城关镇文 (略) 利辛县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
一、项目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利用厂区空置厂房1间,厂房高度10m,建筑面积2230.05m2;设置商品混凝土生产线2条,设置物料暂存系统、输送系统、计量系统、搅拌系统、除尘系统等生产设备。车间内分区设置分区原料库。配套建设环保、消防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商品混凝土20万立方。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2 2#排放口 搅拌 | 颗粒物 | 密闭搅拌站+布袋除尘器+20m高的排气筒 | (略) 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4/3576-2020)中表1、表2排放限值要求 |
DA003 3#排放口 搅拌 | 颗粒物 | 密闭搅拌站+布袋除尘器+20m高的排气筒 | ||
原料堆场粉尘 | 颗粒物 | 密闭车间,原料堆场上方设置喷淋雾化抑尘装置 | ||
运输车辆粉尘 | 颗粒物 | 厂区内道路进行硬化、定期洒水、车辆限速 | ||
筒仓呼吸粉尘 | 颗粒物 | 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 ||
地表水环境 | 洗车平台废水 | SS | 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沉淀物定期清理,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 | / |
声环境 | 厂界 | dB(A)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 | / | / | / |
固体废物 | 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淀物定期清掏,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零外排。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落实分区防渗措施 | |||
生态保护措施 | 继续加强完善厂区内绿化建设和生态补偿。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1、成立风险防范机构;2、合理布局厂区总平面布置;3、工艺和设备、装置方面安全防范措施;4、通风设备事故预防措施;5、火灾防治措施。 |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只要在建设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全面认真执行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较小,本次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实施从环境影响评价角度是可行的。
公众参与情况:我分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附件:《利辛县 (略) 商砼生产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