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 通讯地址:延津 (略) 民服务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 年产20亿支钢壳、40亿支锂电池盖帽建设项目 | 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新长大道8号( (略) 新平川酿酒厂) | 河南睿嘉 (略) | 冲床、车床、点焊机、电镀生产线(水洗槽、电镀槽、钝化槽等)、注塑机、粉碎机等。 | 废气:酸洗、活化等工序产生废气(氯化氢、硫酸雾)采用两级碱喷淋吸收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经24m排气筒达标排放;注塑废气(非*烷总烃)采用活性炭吸附-脱附装置+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经24m排气筒达标排放;破碎废气(颗粒物)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24m排气筒达标排放。 废水:含镍废水经芬顿高级氧化+pH调节+混凝沉淀+碳滤+超滤+反渗透+蒸发处理后回用,含铬废水经还原+混凝沉淀+活性炭吸附+超滤+反渗透+蒸发处理后回用;脱脂废水经破乳、气浮、中和+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沉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同通过园 (略) 进入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噪声:噪声采取距离衰减等措施。 固废:冲压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出售,综合废水处理设施污泥送至垃圾焚烧厂焚烧,纯水制备废树脂、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电镀镍废渣、隔油废油、含镍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膜,含铬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膜,废气治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冲压废拉伸油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