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 (略) (略) 在本公司对生物酶法年产400吨高纯度氨基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王晓梅。
项目名称:生物酶法年产400吨高纯度氨基酸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淮北经济开发区新区滨河路以西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人:王晓梅
电话:*
验收监测单位:安徽 (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略) (略) 生物酶法年产400吨高纯度氨基酸技改项目位于安徽淮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河路97号,项目在现有厂房设备基础上建设微生物实验室、菌种发酵车间、酶催化转化车间、仓库等,购置高纯度氨基酸生产设备及检测仪器。技改完成后通过生物酶法生产高纯度氨基酸400吨。
2023年3月生物酶法年产400吨高纯度氨基酸技改项目部分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和环保设备建成并投入调试阶段。2023年4月、5月、8月,监测 (略) (略) 生物酶法年产400吨高纯度氨基酸技改项目进行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监测工作。
二、项目变动情况
(略) (略) 生物酶法年产400吨高纯度氨基酸技改项目建设过程中变动情况为:车间一原设计制备100t/a的L-2-氨基*酸、50t/a的D-*氨酸、50t/a的D-苯*氨酸对应的粗品未生产;车间二设备已拆除未生产,车间二配套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已废弃;车间一外南侧增设1个地面硫酸储罐(10m3,7t)区,硫酸储存方式由原设计桶装变成罐装,其用量不变。对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本项目工程内容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本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有:
1、废气
①有机废气
实际生产产品无有机废气,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已废弃
②酸性、碱性废气
本项目车间一氨基酸粗品制备环节产生的无机废气(氨气、氯化氢、硫酸雾)经密闭罩口捕集后通过酸液喷淋塔(6%~6.5%硫酸)+碱液喷淋塔(8%氢氧化钠)处理后通过15m高3#排气筒排放。
③锅炉废气
项目锅炉采取低氮燃烧工艺,锅炉废气经8m高2#排气筒排放。
④实验室废气
检验检测过程终会有酸性气体(氯化氢、硫酸)、有机废气产生。实验室废气产生量极少,可不经过处理直接排放,且排放浓度、速率远远低于标准限值。因此,实验操作环节废气经万象集气罩、通风橱捕集后通过15m高4#排气筒排放。
⑤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
结合《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要求,技改后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涡凹气浮一体化设备、水解酸化池、好氧池、缺氧池等采取合理封闭措施,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生物滴滤塔处理后通过15m高5#排气筒排放。
⑥生活废气
原有项目食堂油烟直接排放,技改完成后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2、废水
技改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有工艺废水、工艺设备设施清洗废水、水真空泵系统排水、锅炉房排水、实验室废水、车间制纯水排水、喷淋塔排水、保洁废水、员工办公生活污水。项目水污染物主要为PH、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项目污水可生化性强。
技改后的酶生物法生产氨基酸废水相比于化学方法生产氨基酸废水废水量较大,废水量为11.2m3/d,废水可生化性更强。结合企业生产经验,现有污水处理站芬顿反应器效果不佳,除氮达不到预期效果,除磷效果有限,此外预期现有污水处理站抗冲击负荷能力有限,将不能满足技改项目废水处理需要,因此对污水处理站实施改扩建。
建设单 (略) 宇晨 (略) 对污水处理站实施改扩建。改造后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一级物化预处理(格栅+调节+涡凹气浮)+二级生化处理(水解酸化+BAS组合工艺<缺氧+好氧>+竖流沉淀)+深度处理(涡凹气浮),设计处理能力为40m3/d。设计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图3-1 技改项目污水处理流程示意图
废水经原有收集管网进入废水处理站内,利用原有格栅、调节池。废水在调节池内进行均质均量调节后,经泵入至涡凹气浮一体机,废水经气浮处理后,上清液溢流至二级生化处理单元,在二级生化处理单元中,废水中的有机物及其他污染物得以去除,二级生化单元出水自流至竖流沉淀池,进行泥水分离,上清液自流过渡段,经泵入至三级深度处理单元,进行深度处理,深度处理后的废水达标排放。涡凹气浮一体化设备、竖流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及浮渣进入污泥浓缩池,由污泥泵抽吸至带式板框压滤机脱水,脱水后干污泥外运。污泥上清液及滤液回流进入调节池内再次处理。
3、固废
项目产生的一般包装物具有回收利用价值,因此 (略) 回收。项目副产品(L-*氨酸)可以自用或外售,打浆环节含有机溶剂母液蒸发冷凝回收后回收有机溶剂并回用于打浆环节。资源型固废出库过程中也需 (略) 、数量、经办人员等信息。对于无法利用的一般固废需委托处置,目前园区负 (略) 为淮北开发区 (略) 。
企业对固体废物实行从产生、收集、运输、贮存直至最终处理实行全过程管理,加强固体废物运输过程的事故风险防范,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固体废弃物全过程管理应报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等批准。
项目危废处置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相关规定及要求,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接纳处置。结合企业本年度危废协议签订情况,项目各类危废处置情况建议如下:
项目废有机溶剂、废氨基酸、废活性炭、废树脂、废土、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委托宿州海创 (略) 处置。
4、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真空干燥机、振筛机、离心机、制冷机和风机产生的噪声。 通过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四、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 (略) (略) (略) (略) 生物酶法年产400吨高纯度氨基酸技改项目环保阶段性验收监测报告》
1、废水监测结论
(略) (略) 废水各项指标均能达到淮 (略) 接管标准(未包含的指标<动植物油、石油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监测结论
本项目非*烷总烃、氨、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2021浓度限值要求,硫酸雾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浓度限值要求;氯化氢、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2021浓度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限值;硫酸雾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及《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氮氧化物≤50mg/m3);厂区内NMHC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监测结论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总量指标
依据验收监测期间平均排放速率,同时按照年生产时间8640h,锅炉年累计使用时间1507h计算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烟粉尘排放量0.01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0.01吨/年,氮氧化物排放量0.007吨/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0.0025吨/年。能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略) (略) 生物酶法年产400吨高纯度氨基酸技改项目执行了“环评”、排污许可证和“三同时”制度,相关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善。并按照报告表及审批意见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建设期间无环境投诉,调试期间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排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工程建设内容无重大变动,因此,本项目竣工阶段性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2023年9月18日-2023年10月19日
联系电话:*监督电话:0561-*
附件: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