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 (略) 关于鉴定、评估机构申请 (略) 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信息平台的公告 |
2022年05月06日 14:54 |
为贯彻落实 (略)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略) 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专业机构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为审判工作服务, (略) 对外委托工作质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 (略) 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信息平台注册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呼和浩特市 (略) 关于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我院将于近期开展鉴定、评估机构进入 “ (略) 对外委托专业机构信息平台”的集中申报工作。凡自愿接受并能够 (略) 委托的各类机构,均可申请进入信息平台。本次工作采取集中报名、集中评审的方式,确定专业机构初审名单, (略) 审核后, (略) 在对外委托时使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请列入信息平台机构要求(一)常规性要求:专业机构注册地在呼和浩特市辖区,机构和人员资质条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准入要求,自愿接受呼和浩特市 (略) 委托,优先优质 (略) 委托工作;(二)质效性要求:专业机构的资质条件应当符合《呼和浩特市 (略) 关于对外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略) 委托时严格遵照上述文件优先完成受托任务,自觉接受呼和浩 (略) 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的监督和管理。二、限制列入信息平台的情况(一)专业机构主要负责人、实际出资人、技术人员因妨碍诉讼、违法犯罪等情形被司法拘留、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列入信息平台;(二)机构或其主要负责人、实际出资人、技术骨干在近三年在执业中因违法行 (略) 罚、 (略) 罚,或者受 (略) 门(行业协会) (略) 罚或谴责、通报批评等不良诚信记录,机构不得列入信息平台;(三)在 (略) 委托鉴定过程中有拒不接受委托、乱收费、无故不出庭作证等不良记录的;(四) (略) 门公告的司法鉴定机构及少数特殊专业机构外,不列入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五)申请注册机构不得存在专业人员在两个(含)以上机构执业现象,一经发现,取消注册资格;(六) (略) 认为可能影响履行鉴定职责的其他情形。三、报名需递交资料(一) (略) 需各类文档资料1. 《专业机构登记表》2. 《专业机构基本情况一览表》3. 《专业机构执业人员一览表》4. 《专业机构联系方式一览表》5. 《专业机构执业人员签字印鉴存留表》6. 《专业机构廉洁、规范执业承诺函》7.《专业机构法定代表人情况表》8. 《专业机构业务联系人授权委托书》9. 《机构基本情况介绍》( (略) 字体不超过三页)10. 机构及骨干技术 (略) 委托工作业绩台帐11.机构 (略) 委托的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鉴定费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扫描件)12. 本机构鉴定、评估收费依据文件及收费标准13.本机构用于 (略) 需仪品设备清单(二)申请注册机构及专业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专业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专业资质证书、执业许可证书,机构信用等级证明;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资格/资质证书、注册执业证书、技术职称、等级证书等扫描件;(三) (略) 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包 (略) 注册执业人 (略) 罚证明(四) (略) 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五)前三年度正常纳税证明材料四、填报说明(一)上述表格1-8请于文末下载;(二)所有材料制作电子文档(PDF格式)按照上述顺序排列编页,各类证照及需要盖章签字的材料要求对原件彩色扫描,保证图像清晰;装入“机构名称+2022年呼 (略) 报名材料”命名的文件夹;其中第(一)项的第1项做word文档,第2、3、4要求单独做Excel表格,单独存入一个文件夹,以《机构名称+基本情况表格》命名;全部电子文档使用光盘报送。(三)上述材料第(一)项的1-8项及第(三)项要求原件装订成册并制作副本报送,其他材料请勿制作纸质版;(四)机构有多个专业类别的,各专业类别应分别申报,电子文档分专业制作光盘,纸质原件独立胶装成册;(五)所提交的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并加盖单位公章,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和入选资格;(六)业务联系人必须为该机构执业(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能够 (略) 的相关专业技术问题,联系人授权委托书,由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写清业务联系人在机构的职务,联系方式, (略) 码。不得将兼职员工设为业务联系人。五、申报方式(一)申报机构需 (略) 诉讼资产网上进行注册,我院在确认对外委托入册名单后进行初核。已注册机构无需重新注册;(二)报名期间携带公告要求材料及相 (略) 进行现场核实。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略) 需资料一并交齐,逾期不再受理;(三)经查验材料符合公告要求的机构名单,在“ (略) 诉讼资产网”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实名对编入初审名单的专业机构提出书面异议;(四)公示期满后,我院对有关异议进行审核,异议成立的, (略) 会专业机构从初审名单中删除;(五)初审合格名单经报 (略) 审核后,确 (略) 的动态备选专业机构。六、其他事宜(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 2022年5月9日至2021年5月26日,工作日每日上午9:20——11:30,逾期不予接收材料;材料不全、漏项者不予接收。材料送交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 (略) 6号呼和浩特市 (略) (略) 室。(二)原有注册专业机构及新机构均需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诉讼资产网上提交信息,原有注册机构未按要求提交书面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合格的机构将取消备案, (略) 门管理的四类内司法鉴定机构不在此次公告范围;(三)特别说明,专业机 (略) 诉讼资产网平台进行注册, (略) 工作便利性需要采取的工作措施,注册过程即非行政许可,也非司法鉴定资质。 (略) 列标准及术语如有不妥,请社会各界随时指正。 (略) (略) 注册机构工作过程进行监督。联 系 人: 王 亮李德蕾工作电话: 0471- *** - *** 监督电话: 0471— *** 附件:1. 《专业机构登记表》2. 《专业机构基本情况一览表》3. 《专业机构执业人员一览表》4. 《专业机构联系方式一览表》5. 《专业机构执业人员签字印鉴存留表》6. 《专业机构廉洁、规范执业承诺函》7.《专业机构法定代表人情况表》 呼和浩特市 (略) 2022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