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 (略) 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提高供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依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方法,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保障我县住房建设和重点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促进田东县经济和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724.3814公顷。其中:商服用地15.1531公顷;工业、仓储用地162.2266公顷;住宅用地16.8486公顷;交通运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30.1531公顷。
(二)在2023年度供应总量(202.2457公顷)中,商服用地0.0100公顷;工业、仓储用地10.2150公顷;住宅用地0公顷;交通运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92.0407公顷。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田东县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 (略) 住宅用地供应。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国家、自治区、市及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 (略) 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及工业用地弹性出让。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
(六)严格按照各工业园区、开发小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从严从紧控制开发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工业项目用地指标。
五、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实行计划执行情况督查。列入年度供应计划的供地项目,用地单位应围绕计划供地时间,加快办理前期审批手续;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以及有关部门应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审批效率,确保项目及时供地。其中列入年度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的宗地,要切实加快出让手续办理,加大征迁力度,强化招商选商,确保地块及时出让。
(三)强化住房用地有序供应。加强对商品房供应结构的引导,进一步加大中小套房、移民安置用地的供应力度,努力实现供需结构均衡,确保住宅用地及时供应,形成有效供给。 (略) 场形势,切实把握好土地出让节奏、时序和价格, (略) 场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四)落实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强化已供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动态监测监管,督促用地单位按照约定(规定)时间及时动工开发建设,避免土地闲置浪费。加大闲置土地和批而未用土地处置力度,强化出让项目履约监管。
(五)加强计划执行的动态跟踪管理。供地计划批准后, (略) 关于继续 (略) 场调控以及自然资源部供地计划编制规范要求,通过政府(部门) (略) 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2024年田东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
2.2024年田东县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表
3.2024年田东县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计划汇总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