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4年3月5日,我单位委托新疆 (略) 承担库车畅源生态 (略) 7.2万吨/年低温热解析处置危险废物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我单位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库车畅源生态 (略) 7.2万吨/年低温热解析处置危险废物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库车畅源生态 (略)
建设性质:改扩建
工程地点:位于新疆阿克 (略) 乌尊镇化工园区3号,原有厂区内,项目地理中心坐标:东经83°6′27.631″,北纬41°42′42.057″。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是对库车畅源生态 (略) 现有的3万吨/年低温热解析工艺危废处置装置进行改扩建,建成6套低温热解析工艺危废处置装置,处理能力7.2万吨/年;采用低温热解析工艺对废矿物油类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回收燃料油,主要生产装置包括低温裂解加热装置,配套建设辅助设施。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库车畅源生态 (略)
地 址:新疆阿克 (略) 乌尊镇化工园区3号
联 系 人:杨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三、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新疆 (略)
通讯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28号百信钻石苑F栋9层23室
联 系 人:刘玲玲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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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库车畅源生态 (略)
2024年3月6日
信息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