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略) 宿舍用电改造项目”的更正公告
致潜在供应商:
(略) 市电 (略) ,现对 (略) 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原文件中: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 证合 * )齐备、合格有效,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
(2)供应商 (略) (略) 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 (略) (略) 门核发的机电专业 * 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更正为: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 * 证合 * )齐备、合格有效,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且经营范围有室内装饰施工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相关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 (略) (盖章)
联 系 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 (略) (盖章)
联 系 人:邵工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