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利用一般工业固废(Ⅰ、Ⅱ类)对樊家屯废弃取土场(矿坑)回填及生态修复项目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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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利用一般工业固废(Ⅰ、Ⅱ类)对樊家屯废弃取土场(矿坑)回填及生态修复项目 | (略) 文圣区罗大台镇樊家屯村西侧,地理坐标:东经123度19分25.697秒,北纬41度19分19.732秒 | 辽宁 (略) | 辽宁 (略) | 利用一般工业固废(Ⅰ、Ⅱ类)对樊家屯废弃取土场采坑进行填埋治理及生态修复,项目占地面积*m2,其中填埋区域面积*m2,填埋区底部标高42-44m,填埋后顶部标高65-72m,填埋场设计容积为*m3,年填埋量约3.*m3,服务年限15年。封场后进行植被恢复与绿化,绿化面积约2hm2。 | 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填埋作业扬尘及运输扬尘,均为无组织排放。填埋作业过程采取洒水抑尘、及时碾压、覆盖、防风抑尘等措施。 废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渗滤液、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渗滤液通过收集导排系统排至地表污水贮存池,经“pH调节+絮凝沉淀”处理后用于填埋作业抑尘,强降雨时多余渗滤液处理后送污水处理厂;车辆冲洗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 噪声: 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推土机、压路机等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加强设备维护与保养等措施,加之采坑内标高较低,周围有岩土作屏障,场界及敏感点噪声能够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渗滤液贮存池污泥及生活垃圾。污泥填埋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土壤: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填埋区、渗滤液贮存池重点防渗,对洗车槽一般防渗,其它设施简单防渗。 生态: 封场期进行绿化覆盖。 环境风险: 项目存在堆体滑坡、渗滤液泄漏、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风险及运输车辆事故风险,通过加强填埋场设计、选材、施工、运营期监管和封场后的管理养护及运输车辆管理,可有效避免上述风险事故的发生。 | 项目于2024年1月12日在环 (略) 站首次公示;2024年3月4日在环 (略) 站、2024年3月5日及3月12日在《辽阳日报》、2024年3月5日在当地镇政府布告栏,公布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期限为10个工作日 |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