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夏邑县中岩 (略) 年产10万立方米(全封闭式)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0370-*
通讯地址:夏邑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夏邑县中岩 (略) 年产10万立方米(全封闭式)商品混凝土建设项目 | (略) 夏邑县车站镇陈洼村南1公里处刘白路西侧 | 夏邑县中岩 (略) | 河南 (略) | 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现有全封闭式料场1260平方米、办公及辅助用房120平方米,新建全封闭式厂房450平方米、全封闭式搅拌楼350平方米,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线,项目实施后可形成新增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能力。 | 1.水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冲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新建)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依托现有)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依托现有)处理暂存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上料工序粉尘、输送带受料点及卸料点粉尘、物料装卸粉尘、粉料仓粉尘、运输车辆道路扬尘。 上料工序粉尘、输送带受料点及卸料点粉尘(有组织):设置3个半密闭罩+1台袋式除尘器(采用覆膜袋式除尘技术),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10mg/m3)。无组织粉尘:料场、生产车间(和搅拌楼等厂房全封闭,粉料仓配备仓顶除尘器(采用覆膜袋式除尘技术),粉料仓置于全封闭式搅拌楼内行二次封闭;料场大门安装自动感应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所有门窗保持常闭状态;物料装卸均在全封闭式料场内进行;全封闭料场所有地面均硬化处理;全封闭式生产车间及搅拌楼所有地面均硬化处理;全封闭式料场内配备喷干雾抑尘装置2套,生产车间内配备喷干雾抑尘装置1套;生产采用全封闭搅拌机;物料采用密闭输送带输送,安装封闭式廊道1套,厂区门口配备车辆自动清洗装置1套;全厂道路全部硬化,未硬化的地面全部绿化;对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扫;车辆密闭运输等,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浓 (略) 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0.5mg/m3)要求。 3.噪声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混凝土搅拌设备、输送机、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日常设备维护等降噪措施,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本项目叠加现有工程噪声后企业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运转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预防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剩余混凝土、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污泥以及生活垃圾。剩余混凝土经砂石分离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除尘器收尘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污泥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