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文件 返 回 | |||||
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辽源分公司2023年员工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6-01 11:38: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6-02 08:3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6-06 16: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中国电信辽源分公司2023年员工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辽源分公司2023年员工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 ||||||||||||||||||||||||||||||||||||||||||||||||||||||||||||||||||||||||||||||||||||||||||||||||||||||||||||||||||||||||||||||||||||||||||||||||||||||||||||||||||||||||||||||||||||||||||||||||||||||||||||||||||||||||||||||||||||||||||||||||||||||||||||||||||||||||||||||||||||||||||||||||||||||||||||||||||||||||||||||||||||||||||||||||||||||||||||||||||||||||||||||||||||||||||||||||||||||||||||||||||||||||||||||||||||||||||||||||||||||||||||||||||||||||||||||||||||||||||||||||||||||||||||||||||||||||||||||||||||||||||||||||||||||||||||||||||||||||||||||||||||||||||||||||||||||||||||||||||||||||||||||||||||||||||||||||||||||||||||||||||||||||||||||||||||||||||||||||||||||||||||||||||||||||||||||||||||||||
标包内容说明: | 项目编号:JLWR2023-349-DX103 中国电信辽源分公司2023年员工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比选文件 比选人: (略) 辽源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 (略) (略) 2023年6月1日 目 录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辽源分公司2023年员工食堂外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LWR2023-349-DX103),比选人为 (略) 辽源分公司,比选代理 (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辽源分公司2023年员工食堂外包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采购内容:市公司员工食堂需求,主要包含早餐、午餐及定制餐饮服务。预算金额*.00元(含税金额),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由以下二部分构成: (1)员工消费部分:每天早餐人数预计25人,其中个人交纳3元,公司补贴3元;午餐人数预计60人,每餐13元(公司补贴);员工每月就餐费用预估为*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人次统计为准。 (2)市公司食堂从业人员补贴:保证5人,总金额按11815元/月核算,*元/年核算(含税、保险金),此部分报价为价格评分部分,最终以实际中选单位上报金额为准; 注:本次比选价格评分依据以第(2)部分为准,即*元(含增值税)。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服务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2个月。 服务地点: (略) 区。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为含税总价*.00元人民币,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2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3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至少5人现场固定人员(包含厨师、其他工作人员)。注: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022年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计取。 2.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自2020年以来至今同类项目相关业绩(与本项目相关),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合同累计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如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金额以发票为准,时间以订单为准)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选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2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参选人请务必在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否则将无法正常参选。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6月9日9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20-*/020-*,服务邮箱bfdzyzzy.*@*hinaccs.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 (略) 辽源分公司 地址: (略) 友谊大路2888号 比选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邮编:* 项目负责人:赵明城 电话:*,0431-* 电子邮件:*@*q.com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略) 大经路支行 账号:*894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略) (略) 2023年6月1日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本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是对参选人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1.总则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集团采购比选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比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 1.1.2比选人:比选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1.3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比选编号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落实情况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本项目采购范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4分包(标包)划分 本项目分包(标包)划分情况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1比选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5.2公开比选,是指比选人以比选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1.5.3邀请比选,是指比选人以参选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选。 本项目由比选人自行组织/委托比选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比选的方式进行,比选组织形式、比选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7.2资格预审是指在参选前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比选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资格后审是指在唱价后由评选委员会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参选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参选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资格后审的,比选人必须在比选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要求; (2)其他业绩要求; (3)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参选人,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8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1.8.2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详见第一章比选公告或参选邀请书。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参选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1.9.1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当来自中国或者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者地区。比选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1.9.2本比选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或者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者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或者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1.9.3参选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 不论结果如何,参选人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比选有关的费用。 参与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当对比选文件和参选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比选文件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2.1.1比选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比选公告/参选邀请书 第二章参选人须知 第三章评选办法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参选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比选人另有规定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2比选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与比选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为准;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与参选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参选将被否决的提示;对于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规定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最高项数和调整偏差的方法。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1.4比选人可要求以某一单项报价核定是否低于成本,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2.2踏勘现场 2.2.1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参选人踏勘项目现场。 2.2.2潜在参选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2.2.3除比选人的原因外,潜在参选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4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潜在参选人在编制参选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参选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2.3参选预备会 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参选预备会的,比选人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参选预备会,澄清潜在参选人提出的问题。 2.4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4.1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有疑问的,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 2.4.2比选人应当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参选人,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2.4.3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参选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发出,不足2日的,比选人应当相应顺延参选截止时间。 2.4.4参选人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后,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比选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或者修改。 2.4.5所有关于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比选文件的补充部分。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5 比选文件的异议 潜在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1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比选活动。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没有提出新的理由、主张,不予受理。 3.参选文件 3.1参选文件的组成 参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制作并递交参选文件。参选文件组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1参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参选文件,参选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2.2参选人应当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参选人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全部资料或者参选人没有对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参选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选被否决。参选文件应答和编写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3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以及参选人与比选人就有关参选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当使用中文。参选人递交的证明文件和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译成中文,在解释参选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 3.2.4纸质参选文件应当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者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参选文件应当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参选文件应当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盖章或者签字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2.5电子参选文件的编制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1参选人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参选人应当报出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拟提供参选货物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3.3.2参选货币:人民币。 3.3.3比选人设有最高参选限价的,参选人的参选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其参选将被否决。最高参选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4比选人不接受参选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3.3.5只有在比选文件要求或者允许报优惠价时,参选人才可以报出。参选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唱价时也必须当众宣读。关于优惠条件的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3.6参选报价的具体要求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4参选有效期 3.4.1参选有效期从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参选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参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者修改其参选文件。参选有效期不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参选将被否决。 3.4.2在原定参选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比选人决定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参选人提出延长参选有效期的要求,参选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参选人同意延长参选有效期的,不得修改其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参选人拒绝延长参选有效期的,其参选失效,参选人有权收回其参选保证金。 3.5.1比选人要求参选人递交参选保证金的,参选人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的同时,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参选保证金。参选保证金一般不超过项目估算价的2%,本比选项目的参选保证金金额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2比选人可以规定参选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等方式递交,参选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参选有效期一致。参选保证金的形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3比选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选人和未中选的参选人退还参选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5.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参选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参选人在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的; (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 (3)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4)其他规定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5.5未递交参选保证金或者递交的参选保证金有瑕疵的参选将被否决。 3.6备选参选方案 3.6.1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不得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2若比选人在比选文件中邀请参选人递交备选方案,则参选人除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递交参选文件外,可以附加递交备选参选方案。 3.6.3备选参选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参选方案”字样。 3.6.4允许参选人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只有符合比选文件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选候选人的参选人所递交的备选参选方案,可予以考虑。评选委员会认为其备选参选方案优于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的参选方案的,比选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参选方案。 3.7参选文件的式样、密封和标记(递交纸质文件适用) 3.7.1参选人应当编制一份参选文件“正本”和参选人须知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和“电子版”,副本为正本复印件。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7.2每份参选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版应当分别装订,并于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 3.7.3参选文件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包装,并于封装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版”字样。密封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外层包封应当写明比选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并注明唱价时间以前不得开封。还应当写明参选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参选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退回。 3.7.5递交参选文件时,比选人应当对符合比选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参选文件进行签收。 3.7.6比选人对于参选文件密封、标记另有要求的,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3.8电子比选的参选文件上传形式 参选文件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形式上传。 4.参选 4.1参选文件的递交 4.1.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3比选人收到参选文件后,向参选人出具签收凭证。 4.1.4除参选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参选人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不予退还。 4.1.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 (4)未按照第一章“比选公告”或者“参选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4.1.6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比选人可对两家参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一家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比选。具体处理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1.7 比选人采用电子比选方式的,参选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4.2参选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4.2.1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参选人可以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 4.2.2参选人修改后的参选文件,应当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前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 4.2.3参选人撤回已递交的参选文件,应当书面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已收取参选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参选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4.2.4参选人在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其参选。否则比选人有权不退还其参选保证金。 5.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将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唱价,参加唱价的参选人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唱价时间和参选截止时间应当为同一时间。 5.2.1唱价会议由比选人或者其委托的比选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参选人或者其代表出席。参选人代表或者比选人委托的公证机构对参选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 5.2.2比选人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参选文件在唱价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但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合格的书面撤回通知的参选文件不予开封。 5.2.3唱价时,比选人应当当众宣布参加本项目比选的参选人个数及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宣读有效参选的“参选一览表”中的内容,“参选一览表”一般包括:参选人名称、参选总报价、交货期、参选保证金以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5.2.4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唱价人、记录人、参选人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5.3.1参选人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比选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3.2参选人认为存在低于成本价参选情形的,可以在唱价现场提出异议,并在评选完成前向比选人递交书面材料,比选人应当及时将书面材料转交评选委员会。 5.4电子比选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 比选人采用电子比选方式的,唱价的其他要求及异常处理方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6.评选 评选由评选委员会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选的过程和结果。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保密。 6.2评选原则 6.2.1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评选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参选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选依据。 6.2.3唱价后,部分参选人撤销参选文件或者被否决参选后,有效参选不足3个的,评选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继续评审的需在评选报告中说明继续评审的理由;也可以否决全部参选。 6.3.1本项目评选所采用的评选方法为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参选,应当推荐为中选候选人,量化的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比选文件中明确规定。 6.3.2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选方法。 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文件载明的规则推荐中选候选人,具体推荐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评选完成后,评选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比选人提交评选报告和中选候选人名单。 7.中选 7.1 中选候选人公示 7.1.1采用公开比选方式且进行中选候选人公示的,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1.2比选人进行中选候选人公示的,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 确定中选人 7.2.1比选人依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中选人,中选人数量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2.2比选人根据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选人,具体中选原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7.2.3在签订合同之前,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比选人可以按照评选委员会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集中比选项目还可以对中选人的中选份额进行调整。具体处理规则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公开比选方式且未进行中选候选人公示的,比选人将在“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公示全部中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项目的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4中选通知 7.4.1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参选人应当主动告知比选人。 7.4.2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应当自行或者委托比选代理机构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 7.4.3中选通知书是比选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7.4.4中选通知书对比选人和中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比选人改变中选结果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8.合同签订 8.1履约保证金 8.1.1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当按照“参选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形式向比选人递交履约保证金。 8.1.2中选人不能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2.1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在比选有效期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参选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2.2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参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比选代理服务费 中选人应当按照比选文件规定交纳比选代理服务费,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比选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10.纪律和监督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参选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参选人不得相互串通参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参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选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参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选工作。 评选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评选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选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选。 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选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选活动中,与评选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选程序正常进行。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参选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共100分,其中商务5分,技术40分,服务5分,价格50分。评选时,评选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打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的本次参选执行限制采购处理措施的,评选委员会应按照该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扣减相应分值。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对该参选人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参选人的最终得分。
1.评选方法 本比选项目评选采用综合评估法。评选委员会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要求的参选文件,根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但参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详细评审标准: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评选程序 3.1.1评选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参选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2参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按照评选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3)参选文件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4)允许联合体参选的,参选联合体没有递交共同参选协议; (5)参选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6)同一参选人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参选文件或者参选报价,但参选文件要求递交备选参选方案的除外; (7)参选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比选文件设定的最高参选限价; (8)参选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9)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10)参选人以他人名义参选; (11)没有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比选担保或者所提供的参选担保有瑕疵; (12)参选文件载明的比选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 (13)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14)参选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 (15)参选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6)不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1.3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收到低于成本价参选的书面质疑材料、发现参选人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参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参选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选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选委员会认定该参选人以低于成本报价参选,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3.1.4参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选委员会按照以下原则对参选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参选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参选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选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参选。 (1)参选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1评选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因素和量化标准进行评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评分分值计算原则上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另有规定的,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3.1在评选过程中,评选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参选人对所递交的参选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参选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选委员会不接受参选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3.2细微偏差是指参选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参选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参选文件的有效性。 3.3.3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参选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3.3.4评选委员会对参选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参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直至满足评选委员会的要求。 3.3.5评选委员会必要时可以要求参选人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4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 3.4.1评选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相同的,处理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4.2中选候选人推荐原则见评选办法前附表。 3.5评选结果 3.5.1评选委员会完成评选后,应当向比选人递交书面评选报告。评选委员会分组评审的,应当形成统一、完整的评选报告。 3.5.2评选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评选概况(包括评选日程、评选方法和标准、评选委员会名单、唱价记录、参选一览表等评选基本情况); (2)资格审查结果及技术、服务、商务和价格比较; (3)评选专家评分原始记录表和否决参选的情况说明; (4)参选人的排名顺序及推荐的中选候选人; (5)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6)其他重要情况说明(澄清、说明、否决参选的情况、补正事项纪要); (7)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本人签字、拒绝在评选报告上签字的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及其陈述的不同意见和理由。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后勤类外包服务合同 合同签订地:[ ] *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本合同*方委托*方就[ ]项目(区域)进行后勤外包服务(以下简称“外包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外包服务概述 1.1 外包服务的目标:[ ] 1.2外包服务的范围:[ ] 1.3外包服务的期限:从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1.4*方资质要求 1.4.1*方应为经合法登记注册的经济组织,且经营范围内包含本合同涉及的所有外包服务内容。 1.4.2*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加盖*方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交*方留存。 1.5*方外包服务人员及服务要求: (1)*方指派其服务人员为*方提供如下第[ ]种外包服务: a 7天X24小时,或 b 5天X8小时。 (2)*方服务人员是指受*方指派从事本合同项下外包服务具体工作的*方相关人员。*方外包服务人员名单见本合同附件,如*方服务人员变动,需事先经*方同意。当*方认为*方服务人员不能满足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外包服务时,*方有权书面要求*方更换和调整,*方接到*方的书面要求后应及时予以更换和调整。 (3)服务要求:[ ]; *方对*方的服务按:[月度/季度/年度]实施考核,合同费用与考核得分直接挂钩。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详见附件六。 第二条外包服务内容 2.1 物业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营业厅、机楼等。总面积[ ]㎡,具体物业清单详见附件一《物业清单》。 2.2 外包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 2.2.1外包服务项目包括以下第[ ]项: (1)治安防范; (2)环境卫生; (3)绿化养护; (4)消防设施维护; (5)电梯维护; (6)空调设施维护; (7)给排水设施维护; (8)供配电设备维护; (9)智能系统维护; (10)会议服务; (11)食堂服务; (12)前台接待; (13)其他服务:[ ]。 2.2.2具体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详见附件二《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附件三《物业服务质量等级标准》。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的变动必须由**双方以补充协议书面形式确认。 2.3服务人员配置:*方就本合同项下外包服务的服务人员配置,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 (1)服务人员为固定数量,共[ ]人,各物业点配置的服务人员种类及数量详见附件四《物业服务方案》;服务人员种类及数量的变动必须由**双方以补充协议书面形式确认。 (2)服务人员不少于[ ]人,各物业点必需配置的服务人员种类及数量详见附件四《物业服务方案》。 2.4配置工具及耗材(含维修零配件):外包服务所需工具由[ ]提供并承担费用。外包服务所需耗材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耗材(含维修配零件)由*方提供并承担费用; (2)耗材(含维修零配件)由*方提供并承担费用,包括单件、单项、单次价格在[ ]元以下(含)的耗材(含维修零配件),详见附件五《工具及耗材清单》。 若超出双方约定价格的耗材(含维修零配件),经*方书面确认后,按[月/季/年 ]统一结算差价。 第三条费用与支付 3.1本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暂定为:大写人民币[ ]元,¥[ ],其中价款为大写人民币[ ]元,¥[ ],增值税款为大写人民币[ ]元,¥[ ]。以上费用均为含税价,具体费用构成及计算方式见附件[ ]。最终的合同费用以各项服务的实际工作量并结合服务考核得分据实结算,但结算费用总金额不高于暂定的合同费用总额。 3.2 本合同项下合同费用总额已包括*方就*方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报酬、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 (1)*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的费用。 (2)*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工作而购买工具、进行维修等费用。 (3)*方就*方向*方提供物业服务而应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和税费。 除另有约定外,*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因国家税收政策导致增值税率变化的,本合同价款(不含税价)不变,增值税税款及合同费用总额(含税价)相应变更。 3.3根据附件六*方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如*方对*方的[月度/季度/年度]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情形,*方有权调整本周期合同费用的结算金额。*方实际应支付合同费用以考核结果为准。 3.4*方凭*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支付上[月/季/年]合同费用,*方以[ ](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方式支付合同费用到*方的如下银行账户;*方账户如有变动,须提前30天向*方提交书面证明,否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银行地址:[ ] 户名:[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 ] 电话:[ ] 3.5*方向*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在发票开具后[30]日内送达*方,送达日期以*方签收日期为准;逾期送达的,每逾期一日,*方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千分之三向*方支付违约金,若因逾期送达造成*方无法抵扣的,*方还应赔偿*方由此遭受的损失,金额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金额。 3.6如*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方应及时更换,如因此导致未能在第3.5条约定时限内送达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应当按照第3.6条约定承担逾期送达的违约责任;如无法更换的,*方有权要求*方支付发票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3.7若根据本合同约定*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第四条*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方有权制订物业管理的监督考核制度,监督检查*方的外包服务,按[月度/季度/年度]分别对*方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定。如因*方管理不善,造成*方损失的,*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方赔偿一切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并终止本合同。 4.2 *方有权审阅*方拟定的物业服务制度和提出的年度物业服务计划、年度财务费用预决算报告、月度服务报告,根据财务、审计管理等规定,按[月度/季度/年度/不定期]审核*方物业服务费用收支账目。 4.3 *方有权监管*方提供的各项外包服务,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方执行,包括但不限于要求*方更换相关服务人员。 4.4 *方应及时向*方提供外包服务所需的各类档案、资料,如工程建筑竣工资料、住户资料等,*方应在服务期届满时将原件、复印件全部退回。 4.5 *方应及时向*方结算合同费用。 4.6 协助*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五条*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在本合同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方应持续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外包服务的全部主体资格、业务资质。 5.2*方应当制订并于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方提交外包服务的服务制度和年度物业服务计划、年度财务费用预决算报告。其中年度服务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架构、人员薪酬标准、人事管理制度、管理目标、培训计划、年度财务预决算、增值服务项目及内容等。 5.3*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方提供上[月/季/年]的服务报告,接受*方的监督、考核。 5.4*方应当遵照国家、地方服务收费规定,按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合同费用的收费标准,并向*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或变相加价,并按*方要求提供合同费用收支账目及清单。提供员工食堂服务的,按*方要求[按日或按周]提供食品及辅料、耗材的进货明细、收支明细,接受监督。 5.5 *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30日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各项外包服务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提交*方核定。在各服务点做到各项制度、服务人员等信息向*方公开,并有义务督促外包服务人员遵照执行并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5.6*方负责编制和实施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及时提出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待修情况,并报告*方。如因发现不及时所造成的相关损失及安全事故责任,由*方负责。 5.7经*方事先书面许可,*方可将部分外包服务项目转委托给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机构实施,但*方应对项目质量及进度、安全生产责任向*方负责。*方选聘各类专业服务机构时,*方有权全程参与和监督,最终选定的专业服务机构须首先经*方批准确认。 5.8*方应当建立相应的后勤管理档案,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外包服务期限届满且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方必须向*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并移交委托管理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由*方指派专业审计机构对委托管理物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5.9 对外包服务物业内的相关设施及各类设备,*方不得毁损、破坏、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委托服务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应当报*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10 对于员工食堂等需取得相应资质的场所,*方负责代理*方办理有关手续并在外包服务期限内持续获得许可;*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 5.11 *方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与从事外包服务工作的服务人员建立合法、规范的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依法进行用工管理、及时制定相应劳动规章制度,依照相关法规及附件四《物业服务方案》为外包从业人员支付薪酬,且不得随意压低外包人员工资和欠缴各类社会保险。*方员工发生的工伤事故等由*方自行解决。*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必须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关系。如涉及雇佣农民工等用工形式,*方必须向农民工等雇佣人员及时支付工资或劳动报酬等。因*方所雇佣的农民工等引发纠纷而投诉到*方或向*方提出权利请求的,*方有权从应付*方的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造成*方对外承担责任或遭受损失的,*方并应予以赔偿。 5.12*方应按*方要求,定期提供外包服务人员的清单及薪酬信息,作为本合同附件。服务人员发生变动的,*方应及时补充相应人员,并向*方报备人员清单,由于服务人员变动或缺岗发生的损失,由*方负责。*方人员从事外包服务过程中,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方经济损失的,*方应赔偿*方相应损失。 5.13 *方必须确保服务人员具备所从事岗位的相关技能,服务人员上岗前,除需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关专业资格外,还需要通过*方要求的相关资格认证考试,取得专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服务目标、标准及考核 6.1 服务目标:*方提供外包服务应达到约定的服务目标,详见附件七《服务目标》。 6.2 服务标准:*方提供外包服务应遵循约定的服务标准,详见附件八《服务标准》。*方对具体物业点的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对照服务标准存在偏离的,偏离部分的服务标准以*方的要求为准,详见附件二《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 第七条保密 7.1 *方对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接触到或获取 (略) 、外包服务所涉物业的相关资料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以及*方依据本合同编制的各种文件(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方书面许可,*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提供,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方仅可为本合同及具体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员工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员工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7.2 *方应当建立保密机制、制定保密制度、采取保密措施,对保密资料予以严格保密。 7.3 *方可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留存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方应当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10日内,将相应保密资料原件退还*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7.4 如*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方应赔偿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5 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获悉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持续有效。 7.6对于*方在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依法获得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方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且不得向境外提供。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2*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每逾期[ ]日,*方应当按照逾期未付合同费用总额的[ ]%向*方支付违约金。*方逾期付费累计达[ ]日的,*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8.3*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外包服务的,每逾期[]日,*方应当按照合同费用总额的[ ]%向*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合同费用总额的[ ]%时,*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8.4*方提供外包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方应当负责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 8.5因*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方应当赔偿*方相关损失。 8.6 未经*方同意,*方转委托或单方发包的分项业务,*方有权收回并直接另行委托或发包,所需费用额度从本合同费用总额中扣除。 8.7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方有权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中止或终止履行合同、解除合同等措施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如该情形导致第三方向*方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方应负责解决。如该情形给*方损失的,*方应全额赔偿: 8.7.1被行政机关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8.7. (略)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7.3被*方(含*方上级单位)纳入违规失信合作商名单; 8.7.4如存在网络和信息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因网络和信息安全问题承担刑事责任或收到行政处罚,被列入各级公安机关的涉通讯信息诈骗违法犯罪高危自然人或法人名单、电信业务经验不良名单、失信名单等; 8.7.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违法失信情形,以及可能导致合同履行风险或侵害*方合法权益或声誉的违规失信情形。 第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 ]有管辖 (略) 起诉。 9.3 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他部分。 第十条不可抗力及免责 10.1如由于战争、骚乱、恐怖主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变动,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于该等情形发生后[十]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因此导致合同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可由*方解除。 10.2如政府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的,*方将暂停或终止*方的相应外包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1.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11.5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1.6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1.7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劳动关系。 11.8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纪要、备忘录、协议和合同等法律性文件。 11.9.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有关下述任一事项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信函形式作出,否则,该通知无效,不产生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通知效力: (1)与本合同费用及支付事宜有关的通知; (2)与本合同违约事宜有关的通知; (3)与本合同终止、解除或变更事宜有关的通知; (4)与本合同延续/续展有关的通知; (5) [ ]。 11.9.2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 (略) 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4)如采用*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在线提交的方式,信息表单正式创建提交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方供应商门户网站关闭或故障,双方应立即使用书面信函形式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通知。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11.9.3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及方式如下: *方:中国电信[ ]公司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传 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方:[ ]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传 真:[ ] 邮编:[ ] 电子邮件:[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1.10双方同意,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无] *方:中国电信[ ]公司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一、 (略) 员工食堂外包服务内容: 电信公司负责提供餐饮制作、就餐场地及所需的厨房配套设备、餐具,并负责场地内的水费、电费、燃气费;参选方负责餐饮所需食材的采购(主材和辅材)和制作加工、员工(包含工资、福利、意外伤害险及其他各类保险)、餐盒、餐巾纸、洗洁精、百洁布、拖布、笤帚、餐厅员工使用的手套、靴子、工作服等劳保用品、税金、包括但不限于参选方出现其他任何费用。食堂的消防安全、防火均参选方负责 ,参选方为食堂消防安全责任人。 双方在《厨房配套设备、餐具交接清单》签字后,参选方如损坏清单中物品,需要自行购买, (略) 按照交接清单收回所有物品。 参选方须负责食堂内的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问题。 参选方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根据员工食堂需求,面向员工提供工作日二餐、临时接待加餐等工作以及保证食堂正常运营的服务。 采购预算:*.00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员工餐补*元,从业人员工资*元)。 (1)员工早餐预计25人,其中个人交纳3元,公司补贴3元;午餐预计60人,每餐13元(公司补贴),以上金额以实际发生人次统计为准。 (2)其他从业人员工资补贴:保证5人,总金额*元,每月核算11815元,此部分报价为价格评分部分,最终以实际中选单位上报金额为准。 (3)食堂承包:包括厨师、服务人员工资补贴、保险金、税金及福利。 (4)服务地点: (略) 友谊大路2888号。 (5)参选人须满足订制商品多样性要求。 三、辽源分公司餐厅外包供餐标准 1、供餐时间:拟定于202 (略) 供餐。 2、供餐标准:供餐标准为自助餐:其中含参选方服务和税金,以合同标准为准。 (1)早餐标准6元(含个人刷卡3元) (2)中餐标准13元
四、卫生安全及要求 1、根据食品安全法,配置专管人员,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 2、饮食原料及进货,必须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按要求详细登记食品进货查验台账。严禁使用散装食用油。肉类必须经过检疫。禁止进购三无假冒伪劣产品。禁止使用危害人体的添加剂。 3、厨房及仓库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应采取必要的灭(防)蝇,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虫措施。仓库内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间必须有相应的消毒,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设施,严防食品污染。 4、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卫生管理相关的卫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专人负责,餐具每餐后都必须进行严格的洗刷和消毒。 5、保证所有食品安全,完善食品留样制,建立食品留样记录,每餐每种菜肴(含主食)留样100克保存于冷藏设备里,保存48小时以上。 6、发生食品中毒事件,要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不得隐瞒,产生的所有医疗费用由参选方承担负责。 7、提供的所有食品必须自制,做到色、香、味俱佳,营养搭配科学、均衡、合理,每周不重样式加工菜品。 (略) 现有设施条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 (略) 提供多种餐品样数。 8、在严把质量关的同时,要物尽其用,降低原料成本,杜绝浪费。 五、结算价格:结算 (略) 对参选方的考核结果进行计算,电信公司须公开、公平、公正对参选方服务进行考核,参选方 (略) 对参选方的考核结果。具体结算价格方式如下: 1、考核分数≥90,结算费用=从业人员工资当月金额*100%。 2、80≤考核分数<90, 参选方应进行整改,结算费用=从业人员工资当月金额*100%。 3、70≤考核分数<80,电信公司对参选方当月进行结算费用扣罚,结算费用=从业人员工资当月金额*95%。参选方须进行整改,若下月考核分数未达到80分以上,电信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参选方的该合同履约保证金。 4、60≤考核分数<70,电信公司对参选方进行结算费用扣罚,结算费用=从业人员工资当月金额*90%。参选方须进行整改,若下月考核分数未达到80分以上,电信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5、考核分数<60,电信公司对参选方进行结算费用扣罚,结算费用=从业人员工资当月*70%。参选方须进行整改,若下月考核分数未达到80分以上,电信公司有权终止合同。 6、月评分采取两种评分方式进行综合测评,第一种:以膳食委员会为主体每月对食堂进行评分;第二种:以工会不定期组织员工对食堂满意度进行打分,两项测评均对食堂从业人员工资考核有效。 六、结算方式:电信公司按照月结方式向参选方结算费用, (略) (略) 认可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电信公司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参选方支付款项。 (略) 职工餐厅考核办法: 考核评分表(满分100):
第六章 参选文件格式 第一分册 商务参选文件 1.商务参选文件封面 2.初步评审索引表 3.商务评审索引表 4.专用印章授权函(如有) 5.参选函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8.廉洁参选承诺书 9.近【五】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10.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11.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12.资格审查资料 13.参选保函 14.业绩情况表 第二分册 技术参选文件 15.技术参选文件封面 16.技术服务评审索引表 17.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 18.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三分册 报价文件 19.报价文件封面 20.参选一览表 21.报价文件 1.商务参选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分包(标包)比选 参选文件【商务参选文件】部分 参选人名称: _ __ 年_ __月_ __日 编制要求:参选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比选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 2.初步评审索引表 初步评审索引表 【此部分内容建议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中的评审标准的顺序一一罗列】
编制要求:参选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比选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 3.商务评审索引表 商务评审索引表 【此部分内容建议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中的评审标准的顺序一一罗列】
编制要求:参选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比选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 专用印章授权函 我单位特授权在(比选项目名称)的参选活动中使用“(被授权印章名称)”,(被授权印章名称)与我公司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使用“(被授权印章名称)”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我单位承担。 特此证明。 被授权印章: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编制要求: 1. 本文件仅适用于要求递交加盖印章扫描件的情形。 2.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5.参选函 参 选 函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参选人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比选项目名称)分包(标包)(项目编号:)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参选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我方的参选文件包含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3.1款规定的全部内容。 2.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参选文件。 3.随同本参选函递交参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4.我方承诺如果在规定的唱价时间后,在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参选文件的,我方自愿接受比选人做出的不予退还我方参选保证金的决定。 5.我方在评选过程中根据评选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6.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参选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并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参选。 7.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比选相关的所有信息。 8.我方承诺接受《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七章)。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参选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根据《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暂行规定》,暂缓施行不良行为管理的单位,应自行删除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涉及的内容。] 9.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不在签订合同时提出任何附加条件。 (3)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 (4)我方承诺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不将中选项目转包、违法分包。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8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10.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比选人的要求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参选人名称: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编制要求: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参选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XX公司[参选人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需同时提供国徽面及人像面) 参选人名称: 日期:_ __ 年___月_ __日 编制要求: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XX[参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系 【XX公司[参选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XX[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XX项目[比选项目名称]】【XX分包(标包)[分包(标包)名称]】【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参选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一切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1.委托代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如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需同时提供国徽面及人像面) 参选人名称: 委托代理人上级领导:(姓名) 联系方式(手机): 日期:XX年XX月XX日 编制要求: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8.廉洁参选承诺书 廉洁参选承诺书 致:【XX公司[比选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XX项目[项目名称]】【XX分包(标包)[分包(标包)名称]】比选项目,为保证比选参选活动公开、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不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以他人名义参选;不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 2.不与其他参选人相互串通参选或订立攻守同盟; 3.不与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串通参选; 4.不向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选委员会成员或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中选,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5.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参选人的数量与名称、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评选情况及中选推荐意见等; 6.不私下接触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或评选委员会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比选参选活动; 7.不在办公场所、比选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比选的过程和结果; 8.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举报,干扰正常比选参选活动;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9.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选; 10.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参选人的公平竞争; 11.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 12.发现评审专家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比选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参选、宣布中选无效、暂停甚至取消我方参加比选人后续比选项目的参选资格等。 参选人名称: 日期:XX年 XX月XX日 编制要求: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近【五】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如参选人有诉讼和/或仲裁(包括已结案和尚在进行的诉讼和/或仲裁阶段的案件)且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则须向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提供诉讼和/或仲裁案件的有关资料及证明,包括原告(诉讼和/或仲裁申请人)、被告(诉讼和/或仲裁被申请人)、诉讼和/或仲裁原因、诉讼和/或仲裁事件、诉讼和/或仲裁金额、诉讼和/或仲裁结果等,并填入下表。 如参选人无上述情况,则应在第一行“起诉(仲裁)人”列填写“不涉及”。
参选人名称: 日期:XX年 XX月XX日 编制要求: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10.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我方参加【XX项目[比选项目名称]】【XX分包(标包)[分包(标包)名称]】的参选,根据法律法规维护参选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责任。
参选人名称: 日期:XX年 XX月XX日 编制要求: 1.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2.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3.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4.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11.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商务规范书偏离表 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分包(标包):
参选人名称: 日期:_ __ 年___月_ __日 编制要求: 1.如对商务规范书条款无任何偏离,参选人仅需在本偏离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当本表为空时,视为参选文件对商务规范书条款全部满足,无偏离; 2. 如对商务规范书条款存在偏离,参选人需对商务规范书条款存在的偏离逐条做出说明。 3. 参选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比选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 12.资格审查资料 (1)营业执照 (2)开户行许可 (3)证书要求 (4)人员要求 (5)保证金汇款凭证 (6)其他承诺 (7)其他材料 13.参选保函 参选保函 致:(受益人) 本保函作为(参选人名称)(以下简称参选人)对(比选人名称)(项目名称)的参选邀请而提供的参选保函。 (保函开立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并约束本方、其继承人和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按参选人须知要求规定的金额和币种)保证金: 1.参选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参选有效期内撤销其参选;或 2.参选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截止时间后对参选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或 3.参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在规定期限内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改变其参选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或 4.参选人有串通参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或 5.参选人有比选文件中有关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其它情形的。 本保函有效期应不短于参选有效期,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并在贵方和参选人同意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延长的有效期只需通知本方即可。贵方有权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 保函开立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编制要求:参选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比选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 14.业绩情况表
参选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注: 1.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应提供销售业绩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证明文件顺序应与“业绩表情况表”一一对应。 2. 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或框架协议、订单及发票。如为单项合同,金额和时间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版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合同标的所在页、合同签章页等,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和发票(时间以订单为准,金额以发票为准)复印件。 注:发票上的金额、发票号和项目名称(如有)必须清晰可见,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15.技术参选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分包(标包)比选 参选文件【技术参选文件】部分 参选人名称: 日期:_ __ 年___月_ __日 编制要求:参选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比选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 16.技术服务评审索引表 技术服务评审索引表 【此部分内容建议按照第三章评选办法中的评审标准的顺序一一罗列】
编制要求:参选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比选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 17.技术规范书点对点应答 注:对“技术规范书”各条目的逐条应答为“满足”、“不满足”,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词语,对于“部分同意”、“部分接受”、“部分满足”等应答均视为“不满足”。对不满足的条款参选人应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凡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明参见文档中的具体的章节和页码。 18.要求参选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1)管理制度 (2)菜品的多样性 (3)食材质量承诺 (4)订制商品多样性承诺 (5)人员配置 (6)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情况 (7)服务方案 (8)其他材料 以上内容格式自拟,参考评审标准、技术规范书相关内容。 编制要求: 1.要求提供原件的,需提供文件原件;需要提供证明文件的,可为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9.报价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分包(标包)比选 参选文件【报价文件】部分 参选人名称: 日期:_ __ 年___月_ __日 编制要求:参选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文件进行调整和修改,但应满足比选文件对本文件的要求。 20.参选一览表 参选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注: 1. 参选人在参与本项目参选时,需提交不含税参选总价、含税参选总价及增值税税率。当不含税参选总价、含税参选总价、增值税税率三个数据关系有冲突时,以不含税参选总价及增值税税率进行修正,含税参选总价=不含税参选总价*(1+税率),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2.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00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3.增值税税率3%或6%,简易征收或其它特殊情况除外。 参选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人名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XX月XX日 编制要求: 1.除本文件允许参选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参选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 21.报价文件
注: 1.当不含税总价、增值税税率、含税总价这三个数据关系有冲突时,以不含税总价及税率进行修正,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增值税税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2.参选人须填写食堂从业人员工资补贴(5人)一项内容中的不含税总价、增值税税率、含税总价及合计金额,员工餐补金额为固定金额,修改固定金额将导致参选被否决。 3.报价文件中合计“含税总价”等于参选一览表中“含税参选总价”。 第七章 其他 【(版本号V*)】 本项目将按照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