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 (略) 都安生态环境局作出的
(略) 都安县永安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80MW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 机构 |
1 | (略) 都安县永安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80MW项目 | 河环都审[2022]12号 | 2022/11/28 | 广 (略) | 广西壮族 (略) 都安县永安镇安乐村花管屯附近 | 长沙 (略) |
二、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8-*。
通信地址: (略) 都安县安阳镇巴谭城北第二 (略) 都安生态环境局 。
邮政编码:*。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河环都审[2022]12号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