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本溪县连山关镇欣达铅锌矿选矿厂开发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欣达铅锌矿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本溪信达 (略)
地理位置: (略) 本溪满族自治县
说明:
根据《 (略) 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水利厅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辽水保[2018]37号)的规定,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欣达铅锌矿于2023年05月15日组织召开了本溪县连山关镇欣达铅锌矿选矿厂开发利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认为,本项目依法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开展了主体监理工作,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保持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要求,水土保持设施总体上发挥了较好的保持水土、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达到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工程总体质量合格,试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得到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本次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23年06月01日 ~2023年06月28日
建设单位:本溪满族自治县连山关镇欣达铅锌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