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公司红岗、英台采油厂单井罐治理工程地面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院令第682号),以及原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 (略) 红岗、英台采油厂单井罐治理工程地面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一、项目简介: (略) 红岗、英台采油厂单井罐治理工程地面工程位于 (略) 境内。本项目根据调查*井未实现集输,待后续实现集输后另行开展验收。本项目实际建设集输管线16.65km,较环评阶段减少0.08km,其中*、D42-13-15、D42-13-17、D42-15-15等4口井集输投产后由于产能低,无继续开发价值,现 (略) 理。
本项目于2023年9月开工建设,2023年11月竣工投入运行。
二、建设单位:中国石 (略) (略) 红岗采油厂
三、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21日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四、公示内容: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公众意见投递:
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疑问或投递意见。
六、公众意见反馈途径:中国石 (略) (略) 红岗采油厂。
邮箱:"mailto:*@*q.com">*@*q.com
电话:*
联系人:马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