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本招标项 (略) 提质改造灾后重建项目总承包工程已由 (略) (略) (略) 审字[ * 号、 (略) 审字[ * ] * 号、 (略) 审字[ *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 (略)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R设计、R采购、R施工、 R竣工验收( (略) ) (略) 。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略) 境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提质改造灾后重建项目工程;该部分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包括(具体内容以最终工程量清单为准):
(1)西岸提升要点:
1)西岸明珠段(0. * Km) :
① 河道清淤:绿岛南侧 (略) 清淤疏浚;
② 廊架立面提升:廊架架空层立面墙壁粉刷、 (略) 混凝土地坪粉刷;
③ 铺装增补:滨水步道损坏铺装增补;
④ 绿化补种:主要增加固土耐湿的地被植物,廊外侧增加竹子、枫杨等乔木,滨水步道旁增加少量灌木,并对地被区 (略) 固土;
⑤ 廊下地被补种:廊下增加蔓 (略) 、常春藤等地被植物;
⑥ 土方增补:局部覆土不满足0.5米的增加土方;
⑦ 景桥修复:根据 * 座桥的损毁程度,分别对立面、 (略) 修复;
⑧ 绿岛改造:绿岛铺装、驳岸、绿化整体提升(包括土方增补、阁楼修复等) 。
2)民风画廊段(0.6Km):
① 铺装增补: (略) 滨水区域亲水平台及台阶铺装增补,花坛贴面修补;
② 景墙修复: (略) 阶梯式看台区域景墙立面提升,将东岸“” * 十 * 孝”主题石刻移至景墙并修复;
③ 地雕迁移: * 个地雕迁移并对 (略) 修复;
④ 立面提升: (略) 北侧廊架底层立面刷白,增加青砖贴面;
⑤ 绿化补种:廊外侧花坛增加小乔木、灌木, (略) 枯死垂柳替换,并对地被区 (略) 固土;
⑥ 驳岸提升: (略) 临水沿线 * 米增加生态石笼护岸与水生植物。
3)西岸绿滩段(0.5Km):
① 廊架立面提升: (略) 面层刷漆;
② 铺装增补:滨水平台、廊架台阶、部分花坛面层铺装增补;
③ 设施提升:廊架护栏破损花箱及花箱内植被更新;
④ 绿化补种:沿线花坛新增地被、灌木及小乔木,满足耐湿性及耐荫性,并对地被区 (略) 固土;
⑤ 土方增补:廊加外侧花坛及架空区增加土方,满足植物生长需求;
⑥ 新增挡土墙: (略) 花坛增加挡土墙形式花坛。
4)临水长廊段(0.3Km):
① 桥下空间:对桥下空间的铺装、台阶、 (略) 提升,增加植物、涂鸦
等元素;
② 铺装增补:改造水车西侧的平台,取消栏杆后全铺装化,增补破损铺装;
③ 绿化补种:新增种植池,并根据空间特点种植水生植物、耐荫植物等并对地被区 (略) 固土;
④ 驳岸提升:沿线步道、花坛、平台等新增生态石笼护坡;
⑤ 设施提升:增加新的桥头标志物。
(2)东岸提升要点:
1)东岸漫游段(0. * Km):
① 绿化补种:沿线露土区域及重要对景绿化增补,滨水枯死柳树更换,局部地被区 (略) 固土;
② 构筑物:风雨廊 (略) 侧增加景观亭;
③ 景石标识:景观亭南侧增加黄蜡石标识;
④ 铺装增补:半圆形平台铺装增补;
⑤ 新增挡土墙:景观亭南侧台阶新增挡土墙;
⑥ 设施提升:沿线景墙、设备外表皮翻新改造。
2)水岸民居段(北段0. * Km、南段0. * Km ):
① 立面提升:民居底层立面更新提升,设置青砖墙、 (略) 部种植爬藤类植物(包含景墙修复);
② 标识墙:榕树下文化墙改建;
③ 绿化补种:沿线花坛、滨水绿地新增地被、灌木及乔木,满足耐湿性及耐荫性,局部地被区 (略) 固土(含土方增补);
④ 下水管整治:沿线下水管遮挡、 (略) 理整治;
⑤ 合浦楼亮化:合浦楼及回廊整体亮化,与资江两岸整体风格协调;
⑥ 铺装增补:原滨水廊架区域结合仅 (略) 改造提升。
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概算为 * . *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 * . *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为 * . * 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为 * .9万元),基本预备费为 * . * 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R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R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 年 * 月至 * 年1月。
2.2招标范围: (略) 提质改造灾后重建项目全长约2公里,不含水域面积共计 * 3平方米,其中东岸 * 3平方米,西岸 * 0平方米,含西岸明珠段(0. * Km)、民风画廊段(0.6Km)、西岸绿滩段(0.5Km)、临水长廊段(0.3Km)、东岸漫游段(0.3Km)、水岸民居段(1. * Km)。
2.3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 (略) 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 * 级及以上、园林景观工程设计专项 * 级及以上资质、城市规划编制 * 级及以上资质、土地规划 * 级及以上资质、 (略) 业(建筑工程) * 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级及以上资质【备注: (略) 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 (略) 壮族自 (略) 诚 (略) 办法》(桂建管﹝ * ﹞ * 号)和《关于加强 (略) 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 * ﹞ * 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 (略) 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 * 级以上(含 *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 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和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 * 级以上(含 *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已录入 (略) 建筑业企业诚 (略) 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 * 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 (略) 壮族自 (略) 诚 (略) 办法》第十 * 条第 * 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须已录入 (略) 建筑业企业诚 (略) 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 (略) 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 (略) 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 * 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 * 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 (略) (略) (略) 投标, (略) 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 * 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 (略) 参与其它标段 (略) 理(符合桂建管﹝ * ﹞ * 号和桂建管﹝ * ﹞ * 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 (略) 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潜在投标人,请于 * 年9月 *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 * 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企业CA锁登 * (略) 市公 (略) 平台(http:/ *** )下载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日 9 时 * 分,地点为 (略) 市公 (略) 2 号开标室( (略) 中路 * 路创业大厦西辅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详见招标文件合 (略) 分。
(略) 市公 (略) 电话: ***
(略) 站电话: * — ***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 楼
联系人:唐良杰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德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市 (略) 区春江苑 * 栋
联系人:杨尚华
电 话: ***
招标管理机构: (略) 站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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