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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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北辰区北辰道389号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示起止日期 |
(略) (略) 锅炉房升级改造项目 | (略) (略) | (略) 北辰区大张庄镇北孙庄村 (略) 980号 | 天津环 (略) | (略) (略) 现有锅炉房(准备车间一内东侧)建有2台燃气锅炉(0.5t/h、1t/h),蒸汽产生量12t/d,蒸汽用作氧化、陶化、污泥干化工序的热源。由于现有2台锅炉(压力容器)已接近运行服务年限,建设单位拟建设锅炉房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在现有锅炉房内拆除2台老式燃气蒸汽锅炉,并在锅炉房内新建1台2t/h节能型燃气蒸汽锅炉,蒸汽产生量保持12t/d不变(用热单元负荷不变)。新建的1台2t/h锅炉生产蒸汽能力大于拟拆除的2台锅炉,通过缩短锅炉运行时间,实现改造前后蒸汽产生量不变。 | (1)废气 本项目新建锅炉设有低氮燃烧器,废气为燃气锅炉产生的烟气依托现有18m高排气筒P21排放。经预测,颗粒物、SO2、NOx、CO、烟气黑度可以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151-2020)中新建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涉及的废水包括软水设备反冲洗水和锅炉排污水。本次改造前后,新鲜水用量、软水制备工艺及制水效率等不变,软水设备反冲洗水和锅炉排污水的水质、水量以及排放去向不变,与厂区其他废水一并经污水总排口排入大双污水处理厂。经预测,本项目建成后,污水总排口DW001排放的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18)间接排放标准限值(三级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 通过合理布局,选取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安装减振基垫,鼓风机进口处设置消声器。经预测,本项目建成后,四侧厂界昼间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不在厂内暂存,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处置途径可行。 | 无 | 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