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的决策部署,加快促进消费需求释放,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规则
(一)类别金额
首批共安排资金*元,其中:汽车促消费活动安排资金*元,家电家居(含电动车、手机,以下简称家电家居)促消费活动安排资金*元,住餐百货促消费活动安排资金*元。参与活动的企业同步配套优惠政策,消费者叠加享受商家自主折扣让利。后期根据活动开展情况增加促消费活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元。
(二)活动内容
1.汽车
根据车辆销售额(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格为准)分档给予消费者补贴。具体如下:
车辆销售额*元(含)-*元,补贴1500元;
车辆销售额*元(含)-*元,补贴3000元;新能源车补贴3500元。
车辆销售额*元(含)-*元,补贴5000元;新能源车补贴5500元。
车辆销售额*元(含)以上,补贴8000元;新能源车补贴8800元。
2.家电家居
根据家电家居销售额(以家电销售统一发票价格为准)分档给予消费者补贴。具体如下:
销售额满2000元,补贴200元;
销售额满5000元,补贴500元;
销售额满8000元,补贴800元。
3.住餐百货
根据住餐百货销售额(以住餐百货销售统一发票、小票价格为准)分档给予消费者补贴。具体如下:
销售额满150元,补贴20元;
销售额满300元,补贴50元;
销售额满500元,补贴100元。
(三) (略)
徽商银行
(四)活动时间
2024年6月6日至6月30日。补贴资金用完或时间到期,活动自动终止。
(五)发放主体
太湖县人民政府
(六)主办单位
太湖县商务局、太湖县财政局
(七)发放对象
所有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