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食品工程学校校容提升工程食品实验实训设备采购
项目
采购需求概括: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大中小微企业项目。
3.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求。
4.本项目采购内容:食品加工设备:榨汁机、打卡机(灌肠用)、夹层锅电加热,均质机。仪器分析设备:电位滴、定仪酸度计、氟离子选择性电极、饱和甘汞电极、可见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红外光谱仪、液相色谱仪、重金属检测仪、全自动凯氏定氮仪(全套)、全自动脂肪仪(全套)、干燥箱、马弗炉、通风厨、电子天平(万分之一)。 实验台。
5.需要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满足专业的教学、实习实训需要,同时兼顾校企合作、对外培训、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需要。
6.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等: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7.采购标的数量:一批
8.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根据*方规定的时间发货,并完成所有仪器设备安装、调试。
9.地点: (略) 食品工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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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略) 食品工程学校本级 2023年01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