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得荣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告,征求公众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得荣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得荣县太阳谷镇。
建设内容:新建综合楼2608.25平方米,场地硬化、绿化、挡土墙等附属工程及设备设施。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得荣县疾病与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所在地:得荣县格子达新区。
联系人:仁真志玛。
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四川 (略) 。
单位所在地: (略) 金牛 (略) 169号1栋6层605-606号。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①研究相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筛选主要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制定评价大纲。②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预测,开展公众意见调查,评价建设项目 ③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的资料、数据,编制环评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工程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预测工程施工期和运行期所造成的各种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
五、公众 (略) 络链接
个人和单 (略) 络下载本工程的公众意见表,填完可发送至前述的电子邮箱或寄至建设单位。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公众意见表——得荣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docx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
本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得荣县疾控中心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