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内容1:
本次招标文件的计划工期“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投标文件投标函及附录中需填写的工期天数为具体“ 日历天",请明确。
提问内容2: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3条计划工期: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条关于计划工期约定内容为:开工日期:以施工发出正式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24年 12月31日。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文件第八章(一)投标函、(三)投标函附录要求填写工期为具体多少日历天。请招标人明确本工程具体计划工期。
答复1:
在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说明 1、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时,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答复2:
因项目立项要求工期为12月底竣工,现无法确定具体的施工工期为多少日历天。现请潜在投标人以以下方式进行操作:
将原PDF格式投标文件转换为WORD格式文件,再将计划工期内容复制到投标文件对应位置,复制后再重新转换回PDF文件进行文件编制签章等事宜。
二、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及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源 (略)
日期: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