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产200套环卫垃圾收运箱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城区工业 (略) 66号
建设单位:江苏 (略)
基本情况: (略) 场反馈,现有“年产200套环卫垃圾收运箱生产建设项目”生产的环卫垃圾收运箱采用水性漆喷涂工艺,无法满足客户室外长时间存放的需求。本次技改项目拟使用低VOCs含量的油性漆代替现有项目使用的水性漆,将原有16 t/a的涂料使用量减少至9 t/a,技改完成后原有项目产能不变,仍为年产200套环卫垃圾收运箱。该项 (略) 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文号:泰行审备〔2021〕366号,项目代码:2107-*-89-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次技改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同时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用水。
2.废气 本次技改项目喷漆、晾干废气、喷枪清洗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至“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3#排气筒排放。经预测,颗粒物、VOCs、苯系物有组织排放满足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标准,二*苯有组织排放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酸*酯有组织排放满足浙江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表2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VOCs、苯系物、二*苯满足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酸*酯满足浙江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表6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江苏省《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3标准要求。项目废气排放不会降低周围环境空气的功能级别,周围大气环境功能可维持现状。
3.噪声 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项目运营后各噪声源对厂界的影响值均较小,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 本次技改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擦拭用棉纱和抹布。废包装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擦拭用棉纱和抹布属于危险废物,企业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经过相关处理处置后,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9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通讯地址: (略) (略) ,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