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许可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审核,陕西宝华望科 (略) 符合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相关条件,决定予以变更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公 司 名 称:陕西宝华望科 (略)
变更后法人:赵海鹏
变更后地址: (略) 新城街道办事处三星社区红鑫国际广场16栋231-232号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证号:韩劳派许字第*号
首次许可时间:2023年4月13日
经营范围:劳务派遣
许可证有效期限:2023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2日
公 告 期: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31日。
联系电话:0913-*
通讯地址: (略) (略) 新 (略) 政务服务中心开发区分中心(惠企服务大厅)二楼2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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