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江下游段生态环境提升工程(一期)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果的公告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浙江省水利厅贯彻<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范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浙水保〔2018〕5号)的有关规定,我单位于2024年8月5日会同技术服务单位、管理单位等多个单位对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验收,验收会议就水土保持设施实施量与设计批复量、苗木实际实施量与设计批复量做出比对,并对现场的绿化设施进行勘察。经现场核查,与会各单位一致认为工程实施过程中已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已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已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的要求,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情况属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30日。
监督(举报)电话:谭维维 *
(公示期间 (略) 水利局进行监督举报)
通讯地址: (略) 黄岩区东城 (略) 51号
邮编:*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组织体系一览表
参建单位名称 | 单位类别 |
(略) 黄岩 (略)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设计单位(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
浙江大 (略) | 施工单位 |
浙江 (略) | |
方远 (略) | |
(略) | |
浙江 (略) | |
浙江 (略) | 监理单位 |
(略) (略) 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事务中心 | 工程质量监督 |
(略) 水利水 (略) | 方案编制单位 |
(略) 水利水 (略) | 监测单位 |
建设单位: (略) 黄岩 (略)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略) 水利水 (略)
监测单位: (略) 水利水 (略)
建设地点:浙江省/ (略) /黄岩区
备注:
- 附件1:1验收鉴定书.pdf
- 附件2:(文本+附图)永宁江下游段生态环境提升工程(一期)水保验收.pdf
- 附件3:3监测总结.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