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翼 (略) 迁建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翼 (略) 迁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翼城县唐霸大道西侧、 (略) 北侧、万慈街南侧
建设单位:翼 (略)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15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姚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