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上莞镇红色广场、文体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17-01-* | |||||
投资项目名称 | 东源县上莞镇红色广场、文体中心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东源县上莞镇红色广场、文体中心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东源县上莞镇红色广场、文体中心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东源县上莞镇人民政府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建设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新建红色广场和文体中心,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室内篮球场、红色文化雕塑、红色文化长廊、绿化工程等。(建筑高度:7.5米,建筑面积:1059.92㎡。钢结构最大跨度28m,柱距6.3m) | |||||
招标内容 | 完成本招标项目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内容包括:本招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列工程项目,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及备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以及项目移交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项目施工配合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业主的施工许可证办理、质量监督办理和报批等工作;建安工程一切保险,消防报审,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由建设单位引入建 (略) (如因引致不到位所产生费用由*方(建设单位)承担)。 (2)工程施工范围: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具体以发包人的要求为准。所有纳入红线范围内且招标人要求实施的项目,其中配电、用水等应由项目所在地相关单位实施的专业工程由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中根据当地政策及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纳入工程施工范围。 (3)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配合建设单位办理项目办证报批工作,资料汇总、存档等由中标人负责完成,建设单位提供配合。 (4)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业主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办理档案资料并达标验收等相关工作,办理相应批文等。 (5)如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再实施某个专业工程时,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工程的管理。 | |||||
工期(交货期) |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89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3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 1 人 1 岗,不得兼职),须提供 2024 年 07 月-2024 年 09 月连续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义缴交社保。 6、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交在广东 (略) (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 (略)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 (略) 页截图或打印件。 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 (略) 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 (略) (网址:http://**)、广 (略) (网址:http://**-portal/#/44/index) |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0-23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12 09:3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12 09:3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投标文件 (略) 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 (略) (略) -会员端(网址:http://**: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 (略) (略) 。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 |||
开标时间 | 2024-11-12 09:30:00 | 开标地点 | (略) 开标室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 (略) 、广 (略) | |||||
招标人 | 东源县上莞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东源县上莞镇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2-*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略) | 联系地址 | (略) (略) 东 (略) 拆迁安置点(二)D3栋第十三卡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彭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2-* | |||
招标监督机构 | 东源县住房和 (略) | 联系电话 | 0762-*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