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各潜在投标人对本“固镇县 (略) 网建设项目- (略) 提升畅通工程一期(路灯节能改造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1:招标文件打分要求设计经理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单项合同投资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照明工程项目(或路灯节能改造项目)业绩”。因亮化工程也属于照明工程,请问这里的照明工程项目是否是指所有室外照明(亮化)项目?
回复:本项目为固镇县 (略) 网建设项目- (略) 提升畅通工程一期(路灯节能改造项目),项目内容 (略) 路灯设备实施更新改造,招标文件量化评分表业绩要求的照明工 (略) 照明工程、室外公共空间(广场、公园、绿地、机场、体育馆、车站、港口、码头等)功能照明工程(或景观照明工程)。
疑问2:招标文件P44页量化评分表设计经理业绩的评分规定: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拟委任的设计经理每具有一个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设计经理)负责的单项合同投资额 2000 万元及以上的照明工程项目(或路灯节能改造项目)设计业绩,得 10 分,满分 10 分。
问:道路设计照明一般 (略) 设计的一个专项设计。 (略) (略) 设计项目业绩,其照明工程投资超过(略)元, (略) 设计项目业绩照明工程的设计负责人,作为本次项目投标设计经理照明工程设计业绩,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投 (略) (略) 设计业绩,若该业绩包含照明工程专项设计内容,拟派设计经理在该业绩担任照明工程专项设计负责人,业绩时间、照明工程投资额等关键评审要素均满足招标文件设计经理业绩要求,同时标通知书或合同能够体现拟派设计经理在该业绩担任照明工程专项设计负责人(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照明工程专项设计负责人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该业绩可以作为拟委任设计经理业绩参与评审。
疑问3:招标文件P3页施工经理资格要求规定:注②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经理须无在建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承诺标本项目后 10 个工作日(以标通知书发出时间的次日计算)内能够变更至本项目履约,须同时提供在建项目发包方出具的同意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变更至标本项目的证明;
问:以合同能源管理模 (略) 灯节能改造项目,包含设备采购、施工安装和运维等部分,合同期限8-10年时间不等,请问项目的实际节能改造安装工程已经竣工,项目建设期已经结束,不存在“在建”的状态,已进入运维期,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工程验收证明,请问该情况下上述项目的项目经理能否参与本次项目投标并属于“无在建”项目?
回复: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等项目要求,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即负责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职责),同时总工期300天履约过程项目经理(即施工经理)出勤率不于 22 个工作日/月。如项目经理原所在项目已经竣工、项目建设期已经结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经理(即施工经理)无在建项目要求。同时项目经理(即施工经理)总工期300天履约过程应满足出勤率不于 22 个工作日/月的考勤要求。
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建设单位名称:固镇县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 (略)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