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X安略的委托,略, 并于 ## 13:4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略公示,公示周期不少于3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州公易建〔 ## 〕0106号-1
标段(包)名称:略综合绿道建设一期工程项目监理
招标代理:略
招标人:X安略
开标时间:2018年#月#日
开标地点:黔西南州公略(一楼多功能七厅)
略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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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咨略 | ||||
总分: | 74.03 | 项目负责人: | 邢中平 | 报价(元): | 42% |
业绩: | 下浮率招标,未要求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X市九州略 | ||||
总分: | 57.20 | 项目负责人: | 李明道 | 报价(元): | 40% |
业绩: | 下浮率招标,未要求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略 | ||||
总分: | 51.68 | 项目负责人: | 孙世民 | 报价(元): | 40% |
业绩: | 下浮率招标,未要求业绩。 | ||||
公 示 期: 2018年#月#日至2018年#月#日
公示说明:
根据《略投略理办法》(略11号令),略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略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安略
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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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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