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现将 (略) 年产*台园林割草机验收情况(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台园林割草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内容: (略) 位于 (略) 低塘 (略) 1号,是主要从事园林割草机制造。因生产需要, (略) (略) 的空厂房(面积约2881.24m2),购进液压机、剪板机、冲床、抛丸机、表面前处理线、喷塑自动线等设备,实施年产*台园林割草机项目。企业委托杭州 (略) 于2021年5月编制《年产*台园林割草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5月25 (略) 环保局审批(余环建〔2021〕189号)。因此本次验收的范围主要为年产*台园林割草机项目,主要对液压机、剪板机、冲床、抛丸机、表面前处理线、喷塑自动线以及相关环保设施进行验收。。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1月1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许总;联系电话:* (略) 验收报告.pdf专家意见.pdf;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