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根据《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日立安斯泰莫底盘系统(苏州)有限公司制动器生产线兼容性(混载)技改项目(第三阶段)已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并取得验收组验收合格的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本、验收意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日立安斯泰莫底盘系统(苏州)有限公司制动器生产线兼容性(混载)技改项目(第三阶段)
建设单位:日立安斯泰莫底盘系统(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概况:本次依托现有厂房建设4 #镀锌-镍线一条,投资额为#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成后年产镀锌镍制动器支架和缸体各#套。项目不新增员工,工作制度为:12小时/班,两班制,年工作日为330天,年生产时数7920小时。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
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雨水 (略) 收集 (略) (略) ;项目第三阶段(1)镀锌镍和出光后的清洗工序产生的含镍废水,经“蒸发浓缩+ (略) 理系统”处理后,蒸发冷凝水排入现有含 (略) 理系统中和槽,通过排口在线监测达标后进入 (略) 理回用系统;部分 (略) (略) 理厂,尾水达标后排入吴淞江;(2)一般废水经管道收集后,进入厂内现有的“pH调整+次氯酸钠氧化+混凝沉淀+砂虑+离子交换”处理后,排入 (略) 理回用系统;(3)含铬废水通过管道收集后,进入厂内现有的含 (略) 理系统,经“两级化学还原+混凝沉淀+砂虑+离子交换”处理后排入 (略) 理回用系统。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待镀件进行酸洗和活化挥发的氯化氢,经槽边抽风+顶吸收集后,采用酸碱雾 (略) 理,经15m高的2#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为烘干工段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和烟尘及未收集到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项目声源主要为水泵、风机和空压机等辅助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隔声、减震、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噪声源经建筑物衰减后排放,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 (略) 理浓液、电镀锌镍浓液、电镀铬浓液和清洗废液 (略) (略) 处置;含铬污泥、含镍污泥和一般污 (略) (略) 处置;沾染有化学品的废防护用品、化学品空桶委托苏州己任 (略) 处置。生活垃圾由苏州 (略) 胜浦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项目第 (略) 已建有的296.12m2危废仓库和120m2一般固废堆放场及26.1m2污 (略) 存放,危废仓库和堆放场 (略) 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并签有生 (略) 理协议、一般固废 (略) 置协议及危废转移联单。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及建议
总结论
项目验收期间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苏州 (略) (略) 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意见和环评报告书的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规定及要求,验收组认为“日立安斯泰莫底盘系统(苏州)有限公司制动器生产线兼容性(混载)技改项目(第三阶段)”的环境保护设施合格,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建议
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建设项目建成后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验收公示起止日期
2024年12月02日—2024年12月27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 (略) 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六、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日立安斯泰莫底盘系统(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 (略) 星龙街177号
联系人:李飞
邮箱:fei.li.*@*itachiastemo.com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附件:日立安斯泰莫底盘系统(苏州)有限公司制动器生产线兼容性(混载)技改项目(第三阶段)自主验收监测报告表(提取码:7h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