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 (略) 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月3日至2月3日,区委巡察四 (略) (略) 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4月26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巡察组反馈意见会后, (略) 党组立即 (略) 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透。
(1)贯彻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
①2020 (略) 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 (略) 区中常年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略) (略) (略) 来说,山地偏少,林地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比例小,森林覆盖率自然就低,这是自然原因形成的。
近几年来,为了 (略) 的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我们努力采取多项措施。2020年 (略) 绿化造林(略).3亩,森林抚育(略).3亩,封山育林(略).1亩,低质低效林和疏林地改造(略)亩。特别是自2017年以来,通过四期建设总长21公里的沿海防护林项目,提升改造防护林面积5960亩,总投资14.64亿元,有力地提高 (略) 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2020年以来,我区森林覆盖率、林地保有量、森林蓄积量全部都 (略) 下达的目标任务。下一步,我局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积 (略) 力量,号召全社会力量实施造林,特别是加强荒山荒地造林,同时继续实行森林抚育、封山育林、低质低效林和疏林地改造,努力 (略) 的有林地面积, (略) 的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二是坚持提前介入,引导用林单位节约集约使用林地,杜绝各项建设工程违法占用林地,严守林地红线。三是算好林地“存量账”,遏制林地“非林化”。采取铁腕手段整治违法用林、遏制林地“非林化”,做到违法 (略) 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
②在20 (略) 保护森林资源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区仍有图斑(案件)地块未整改。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未完成整改。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意识,进一步推动111宗图斑(案件)地块整改工作。一 (略) 委、区政府关于“两违”查处规程及坟墓生态整治有关文件规定再次函告有关乡镇(街道)牵头整改。二是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指定专人跟踪、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进行整改,截止目前,已整改102宗,未整改9宗(个人住宅1宗、寺庙3宗、佛堂1宗、厂房1宗、道路3宗)。2023年以来, (略) 以林长办名义多次发函给有关乡镇(街道)要求尽快整改,但是由于上述违建有的不符合用林政策,有的没选址立项无法进行报批,乡镇(街道)考虑到安定稳定问题,也未对违建物进行强制拆除复绿,基于上述原因,我局将督促指导有关乡镇(街道)进行分 (略) 置,个人住宅依据国土三调数据,对于符合条件的由属地乡镇(街道)作农村住宅审批,也可以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两违”认定标准 (略) 置暂行办法的通知》(长政综[2016]159号)文件精神对历史违建进 (略) 置,对于寺庙等公建构筑物暂时作立 (略) 置,道路厂房等督促业主进行补报批。三是2024年6月26日, (略) 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刘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9月12日, (略) (略) 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动整改,一是继续发函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进行整改。二 (略) 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推动整改,制定下发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三是依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 (略) 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符合调出林地条件的部分地块调出林地。
(2)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 (略) 委巡察整改意见,我局要求各乡镇(街道) (略) 域范围内的各级挂牌古树进行全面巡查摸排,发现问题及 (略) (略) , (略) (略) 技术人员指导 (略) 理,如设置保护牌、修复保护栏、修补树洞、防治病虫害,改良土壤等。截止目前,航城街道补挂保护牌2面,对琴江村将军楼古榕树周边杂物进行清理;古槐镇对桂花古树进行白蚁治理,修补树洞,在原有保护牌的基础上,另外加挂一面监督牌;文武砂街道补挂保护牌5面;江田镇补挂保护牌2面,并对一株古树的生长环境进行改善,即扩大树池,改树池为透气砖;猴屿乡补挂保护牌4面;潭头镇补挂保护牌13面。整改完成后,我局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持续加强古树名木日常管护工作,并使之常态化。二是2024年6月26日,对航城街道林业站站长林某某、文武砂街道林业站干事蒋某某、古槐镇林业站站长林某某等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2.推动新时代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成效不足。
(3)林长制工作落实不到位。
①2021年7月以来,仍有部分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林木、毁坏林木等林业行政案件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未完成整改。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推动剩下的38宗案件地块整改工作。一 (略) 委、区政府关于“两违”查处规程及坟墓生态整治有关文件规定再次函告有关乡镇(街道)牵头整改。二是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指定专人跟踪、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进行整改。截止目前,已整改127宗,未整改10宗。三是2024年6月26日, (略) 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刘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9月12日, (略) (略) 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动整改,一是继续发函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进行整改。二 (略) 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推动整改,制定下发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三是依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 (略) 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符合调出林地条件的部分地块调出林地。
②2021-2023年间,全区镇、村级林长巡山发现问题少,某些乡镇(街道)还存在虚假巡山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 (略) (略) 林长巡山工作制度》,各级林长 (略) 域开展巡山,全面掌 (略) 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2024年以来,全区镇、村级林长巡山发现37个问题,涉及17个乡镇(街道)。二是镇级林长一月一巡山,村级林长一周一巡山,巡山结束后认真如实的填写巡山日志,并亲笔签名存档备查。三是2024年6月26日,对航城街道林业站站长林某某、鹤上镇林业站干事卓某、文武砂街道林业站干事蒋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4)林下经济发展推动力不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2021-20 (略) (略) 建设下 (略) 的林下经济建设72公顷的目标。发展林下经济主要是看林农的意愿,由市场因素决定,林农觉得有钱可赚才有可能从事林下经济。 (略) 不是传 (略) ,林农没有从事林下经济的传统,意愿也不高,同时认为从事林下经济收益不高,要完成72公顷的建设任务不具可操作性。
全区原拥有6个森林景观利用项目,现均已停止营业,不会继续开业。主要原因是森林旅游项目的开发运营模式不完整,多数项目运营主体缺乏全程的整合运营理念, (略) 场角度出发的客观策划为依据,规划建设方案完全从快速收益的角度入手,管理运营理念不够先进,难以形成长效的良性发展运营模式。
下一步,我局做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是扶持典型,带动发展。在 (略) 乡镇,如罗联乡、玉田镇、江田镇等乡镇抓好不同类型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树立一批林下经济产品生产大户的典型。对于特色鲜明、管理规范、林农认可的典型,可加大政策与资金扶持力度,做好带动工作,激发群众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近期,江田镇扶持成立了“ (略) ”的百草康养项目,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补助(略)元。二是提升森林旅游发展水平,推进生态旅游与森林康养产业发展。充分挖掘国家森林公园、自 (略) 等区域开发潜力,用足用活资源政策,积极开展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活动。积极与闽江河口国家级湿地自 (略) (略) 对接,协助推进闽江河口国家级湿地自 (略) 以及湿地公园的提升改造,促进生态旅游。
3.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5)未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和把握意识形态工作,存在敷衍应付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 (略) 年度工作总结、 (略) 和局党组书记党建工作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抓作风建设不严不实。
(6)智慧巡护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无人机应用,要求鹤上镇和航城街道林业站使用无人机进行巡护时,无人机的飞 (略) 域要覆盖所有有林村,不要有遗漏,充分发挥无人机在日常巡护中的作用。截止目前,鹤上镇和航城街道林业站已在所有有林村使用无人机进行巡护。二是规范使用福建省林业无人机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航城街道林业站使用福建省林业无人机管理信息系统的培训指导,要求航城街道林业站使用无人机管理信息系统创建无人机飞行记录,上传巡护照片时,严格按照实 (略) 域进行命名。截止目前,航城街道林业站在上传无人机数据时,均按照实 (略) 域进行命名。三是2024年6月28日,组织乡镇(街道)林业站参加福建林长制 (略) 培训,提高乡镇(街道)无人机应用水平。同时,将无人机巡护情况纳 (略) 对乡镇(街道)2024年林长制考核中,加强管理。2024年6月26日,对航城街道林业站站长林某某、鹤上镇林业站干事卓某进行了提醒谈话。9月12日, (略) (略) 综合科负责人林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7)办事敷衍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删除2021年5月25日党组会研究“拨付2020年造林验收技术咨询合同资金”议题中林国金的表态同意记录。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明确会议的参与者,认真记录各个表态人的表态记录,做到会议记录严肃认真、完整详细。分管领导定期检查,不规范、错漏的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对案卷中书写错误的地方及时予以订正。三是加强对执法办案人员业务培训学。2024年6月26日,对营前街道林业站站长李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12)项目建设监管混乱。
①抽查玉田镇和罗联乡松枯死木清理项目、松林改造造林提升及森林抚育项目现场,发现松木伐桩高度不符合要求,造林苗木偏小、种植穴未按挖穴规格进行挖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林业工程项目监管,按照全面工程管理的要求,实行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的三环节管理。制定《 (略) (略) 林业工程建设领域监督机制实施方案》,建立简便易行、科学有效的工程质量、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质量与成效。二是2024年4月29日,我局组织人员与玉田林业站前往现场落实需整改地块。5月8日,松林改造造林提升及森林抚育项目补植到位,5月30日松林改造项目伐桩整改到位。同时,玉田镇政府对施工单 (略) 罚处理,要求福建金祥 (略) 两年内不得到玉田镇进行林业工程项目招投标。2024年5月27日,我局组织人员与罗联林业站前往现场落实需整改地块,并现场指导罗联乡工程队补植整改,当天补植到位。5月31日,松枯死木清理项目伐桩整改到位。罗联乡政府根据合同中针对施工质量 (略) 罚条款,对施工队做出扣款970 (略) 罚。2024年6月26日,对玉田镇林业站干事林某、罗联乡林业站干事康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9月12日, (略) (略) 营林科负责人林某某、 (略) 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站长林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②坑田村2022年度松林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合同金额约(略)元)验收记录,涉嫌焚烧数据造假。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经玉田镇、坑田村重新梳理坑田村2022年度松林改造提升项目材料,焚烧日期为2022年3月17日—2022年5月22日,以及11月29号、12月6-9号整改焚烧天数还有5天,经统计现场总共焚烧了49天,其中 (略) 报备的有32天( (略) 报备微信群截屏标注), (略) 报备的有17天(现场焚烧带定位和时间的工程相片),除害株数(略)株,日均焚烧约459株。《玉田镇松树枯死 (略) 害现场验收单》中的日均焚烧松树数量是现场工作人员统计工作不够严谨,没有按照每天焚烧量进行统计,而是简单地按每个林业小班采伐出的数量进行统计,镇、村自查验收时查看材料也不够认真。二是加强对乡镇(街道)松木焚烧的监管,乡镇(街道)有松木焚烧时, (略) 格内护林 (略) 进行事件报备,并将焚烧数量和现场定位相片 (略) 报备。三是2024年6月26日,对玉田镇林业站干事林某进行了提醒谈话。9月12日, (略) 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站长林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13)项目现场管理缺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4年1月19日, (略) 党组书记、局长陈浩召集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召开项目工程问题整改及建设推进会,并要求对监理和施工单 (略) 罚,对代建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代建单位规范项目管理流程,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落实。二是监理人员签到表、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签到表、工程进度表、岗位职责制度等已按要求上墙。三是投标承诺书人员已于1月19日全部返岗履行工作,代建单位根据合同给予监理单位20 (略) 罚,给予施工单位45 (略) 罚。 (略) (略) 谢章武总工程师每月组织两场项目推动会议或开展现场督导检查工作,确保项目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保质保量,尽快完成竣工验收。五是2024年6月26日, (略) 海防林建设规划管理中心干事林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14)合同文本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玉田镇资金未履约到位的合同,签订附有通用合同条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的补充合同。二是2024年8月9日,我局下发《 (略) 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摸排的函》,经乡镇(街道)排查,没有发现林业工程项目合同不规范的问题。并要求乡镇(街道)在今后林业工程合同中要体现林业技术要求内容,并附有通用合同条款及专用合同条款, (略) 备案。2024年6月26日,对玉田镇林业站干事林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三)聚焦党组织建设方面
1.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5)“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坚持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进行决策。在研究重大事项时由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依次发表意见建议,党组书记、局长最后综合各方面意见及实际情况,作末位表态发言。二是提高政务公开内容全面性,特别是重大事项决策、重大资金使用情况的内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2024年以来,每季度发布本单位的重大事项决策、重大资金使用情况,其中包括上级下发的重大文件通知,干部人事工作,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车辆使用费用情况等。2024年9月12日, (略) (略) 综合科负责人林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16)督导作用发挥不够。
①局分管领导邱某某对部分林业站干部日常管理松懈,纠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考勤制度,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 (略) (略) 考勤制度的通知》文件,把乡镇(街道)林业站工作人员考勤情况纳入管理范畴,严格执行考勤签到、公出登记、请(休)假制度。二是进一步强化对乡镇(街道)林业站考勤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不定期抽查检查方式及时掌握了解林业站工作人员考勤情况,发现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 (略) 理,推动工作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6月5日,前往漳港街道、梅花镇、文岭镇、湖南镇等地检查林业站考勤情况。8月20日,前往潭头镇检查林业站考勤情况。5个乡镇(街道)林业站人员均有在岗,按时考勤打卡,没有缺卡缺勤问题。三是2024年6月26日,对潭头镇林业站站长陈某某、古槐镇林业站站长林某某、文武砂街道林业站干事蒋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9月12日, (略) (略) 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略) 护林员共106人,2022 (略) 上线以来, (略) 上报实质性的巡护事件,巡护过程“走马观花”。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已通知护林员积极利用巡护APP事件上报功能。4月以来有上报事件1件。二是制作护林员巡护质量抽查情况统计表,并已开始登记使用,目前已抽查30人,均有完成巡护任务并能现场回答提出的问题,后续将继续抽查。三是已检查护林员4、5月的月巡护率完成情况,发现猴屿乡郑旺、松下镇刘秀强 (略) 级巡护要求,猴屿乡林业站、松下镇林业站对护林员予 (略) 理。2024年9月12日, (略) (略) 防灾减灾科负责人叶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2.党建工作不够扎实。
(17)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规范组织生活会会议流程,在今后的组织生活会召开前,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会前专题学习和谈心谈话工作,高质量开好组织生活会。6月12日,组织党务干部参加机关党组织书记暨党务干部培训班,认真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增强党务知识。2024年9月12日, (略) (略) 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某某,综合科干事郑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18)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动员退休党员把组织关系转移到户籍地或居住地,便于教育管理和更好地开展党的活动。截止目前,所有退休党员均已将组织关系转出。2024年9月12日, (略) (略) 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某某,综合科干事郑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19)党日活动走形式。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主题党日制度,认真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开展好党日活动,做好党员签到和材料整理归档保存工作。截止目前,已组织开展8次党日活动,在职党 (略) 参加党员主题服务活动次数与实际签到情况一致。2024年9月12日, (略) (略) 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某某,综合科干事郑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3.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得不实。
(20)管党治党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通过加强学习、通报各类违纪反面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不断增强干部职工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引导干部职工自觉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切实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二是适时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帮助纠正。
(21)开展专项整治不够严实。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加强学习,2024年7月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 (略) (略) 关于常态化纠治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问题推进规范政商交往的实施办法(暂行)》(长委办[2023]20号)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如实填写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承诺书和情况登记表。2023年7月6日,对潭头镇林业站干事陈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等落实方面
(22)2021年10月19日,区委巡 (略) 党组反馈了4个方面25项共45个问题, (略) 党组书记作为“一把手”未认领具体问题,没有自觉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不够有力,整改韧劲不足,整改不彻底问题依然存在。上轮巡察反馈中提到的“林业资源保护工作有待提高”等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未完成整改。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继续推动问题整改。一 (略) 委、区政府关于“两违”查处规程及坟墓生态整治有关文件规定再次函告有关乡镇(街道)牵头整改。二是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指定专人跟踪、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进行整改,2013-2020年,查处行政案件300宗,截止目前,已整改272宗,未整改28宗,已整改占比90.6%。三是2024年6月26日, (略) 林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刘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9月12日, (略) (略) 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某某进行了提醒谈话。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动整改,一是继续发函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进行整改。二 (略) 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推动整改,制定下发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三是依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 (略) 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符合调出林地条件的部分地块调出林地。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1.在20 (略) 保护森林资源专项整治行动中,涉 (略) 的111宗图斑(案件)地块应于2023年10月底前 (略) 整改到位,至2024年1月,全区仍有20宗图斑(案件)地块未整改、2宗部分整改。
整改措施:加强森林资源保护意识,进一步推动111宗图斑(案件)地块整改工作。一 (略) 委、区政府关于“两违”查处规程及坟墓生态整治有关文件规定函告有关乡镇(街道)牵头整改。二是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指定专人跟踪、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进行整改,截止目前,已整改102宗,未整改9宗(个人住宅1宗、寺庙3宗、佛堂1宗、厂房1宗、道路3宗)。2023年以来, (略) 以林长办名义多次发函给有关乡镇(街道)要求尽快整改,但是由于上述违建有的不符合用林政策,有的没选址立项无法进行报批,乡镇(街道)考虑到安定稳定问题,也未对违建物进行强制拆除复绿,基于上述原因,我局将督促指导有关乡镇(街道)进行分 (略) 置,个人住宅依据国土三调数据,对于符合条件的由属地乡镇(街道)作农村住宅审批,也可以按照《 (略) 人民政府关于“两违”认定标准 (略) 置暂行办法的通知》(长政综[2016]159号)文件精神对历史违建进 (略) 置,对于寺庙等公建构筑物暂时作立 (略) 置,道路厂房等督促业主进行补报批。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动整改,一是继续发函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进行整改。二 (略) 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推动整改,制定下发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三是依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 (略) 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符合调出林地条件的部分地块调出林地。
2.2021年7月以来,共发生非法占用林地、盗伐林木、毁坏林木等林业行政案件137宗(占用林地面积277.98亩),至巡察时,仍有38宗(占用林地面积43.58亩)未整改到位,其中,2021年10月27日立案调查的华韵饮水厂占林违建问题,历经19个月的督促才整改到位。
整改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继续推动剩下的38宗案件地块整改工作。一 (略) 委、区政府关于“两违”查处规程及坟墓生态整治有关文件规定再次函告有关乡镇(街道)牵头整改。二是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指定专人跟踪、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进行整改。截止目前,已整改127宗,未整改10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动整改,一是继续发函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进行整改。二 (略) 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推动整改,制定下发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三是依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 (略) 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符合调出林地条件的部分地块调出林地。
3.2021年10月19日,区委巡 (略) 党组反馈了4个方面25项共45个问题。局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不够有力,整改韧劲不足,整改不彻底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继续推动问题整改。一 (略) 委、区政府关于“两违”查处规程及坟墓生态整治有关文件规定再次函告有关乡镇(街道)牵头整改。二是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指定专人跟踪、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进行整改,2013-2020年,查处行政案件300宗,截止目前,已整改272宗,未整改28宗,已整改占比90.6%。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推动整改,一是继续发函督促指导乡镇(街道)进行整改。二 (略) 政府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推动整改,制定下发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三是依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 (略) 关于进一步明确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林地地类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对符合调出林地条件的部分地块调出林地。
四、巡察反馈问题 (略) 理情况
区委巡察四 (略) 林业党组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
截至9月24日,区自然资 (略) 党组根据巡察组反馈问题,已办结22件18人,依规依 (略) 理干部22件18人。
(一)其他情况
因未及时上报参与投资入股情况对潭头镇林业站干事陈某某予以诫勉谈话。
同时, (略) 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站长林某某等17人予以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略);通信地址: (略) (略) 文武砂 (略) 666号3号楼419,邮政编码:(略);*@*63.com。
(略) (略) 自然资 (略) 党组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