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遂川县裕航产业园项目水泥采购(第二次) | ||
品目 | 货物/物资/建筑建材/非金属矿物材料/水泥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遂川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2月28日 17:59 |
开标时间 | 2024年03月06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段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96-*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遂川县工业园区东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先生 0796-* | ||
代理机构名称 | 遂川县仁远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遂川县城工农兵大道35号( (略) 四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段女士 0796-* | ||
附件: | |||
附件1 | 竞价文件正文(遂川县裕航产业园项目水泥采购(第二次).doc | ||
附件2 | 竞价公告(遂川县裕航产业园项目水泥采购(第二次).docx |
遂川县仁远 (略) 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遂川县裕航产业园项目水泥采购(第二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遂川县裕航产业园项目水泥采购(第二次)
项目编号:仁远采字SC-【2024】014-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7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遂川县工业园区东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先生 07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遂川县仁远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段女士 0796-*
代理机构地址: 遂川县城工农兵大道35号( (略) 四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下浮率% |
1 | 袋装水泥 | P.O 42.5 | 遂川县裕航产业园项目施工所用水泥 | 详见竞价文件 | ≥16% |
2 | 袋装水泥 | M 32.5 |
注:本项目按下浮率报价,供应商报价下浮率≥16%,否则为无效报价。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为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至本项目完工止。
本项目采用浮动价结算: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期常用价格参考信息价格(以下称为参考价格)为基准,按中标下浮率结算,即结算单价=当月吉安各县区遂川信息参考价格*(1-中标下浮率)(查询方式:进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各期常用材料价格参考信息 http://**)-选择当月时间期数-下载文件-查看吉安各县区遂川信息参考价)。
二、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6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2投标人在开标前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内任意一年的水泥年销售量≥100万吨。(提供任意一年水泥销售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三、获取竞价文件
时间:2024年2月28日至2024年3月5日(竞价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竞价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遂川县仁远 (略)
五、开启
时间:2024年3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遂川县仁远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仟元整(¥5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间前一天17:00前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单据上须注明“仁远采字SC-【2024】014-1号”字样,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转账银行户名: (略)
开户行:中国邮政 (略) 遂川县支行
账号:*904
注:(1)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招标文件规定的账号中,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受理保证金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3)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同时须凭采购单位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到 (略) 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2、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